[聯合] Lasutan部落豐年祭 跳戰舞迎賓

「感謝祖靈庇佑,也希望青年返鄉,共同維護並推動部落傳統文化。」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昨天參加花蓮市國裕里Lasutan部落豐年祭,以原住民語向族人問候,許多族人驚喜,也回報熱烈的掌聲;Lasutan頭目李吉勇非常高興,指著掛在豐年祭會場周圍的旗幟鼓勵族人「說族語,從我開始!」

[中時] 以學術之名 原民轟台大偷神木

南投信義鄉山林共治自救會等多個原民團體,不滿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未事先告知,就把2棵因風災傾倒的千年紅檜神木,從原住民傳統領域運出,昨集結上百人到台大校門口抗議,要求台大將「竊占」的神木歸還,以慰祖靈,否則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自由] 〈台北都會〉聯合豐年祭冷清 挨批不尊重

二○一四新北市「原祭」原住民族嘉年華會系列—聯合豐年祭,昨天在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舉行,活動強調十六個族群代表參加,展現多元的文化內涵,偌大的廣場卻因出席的人少,相當冷清;原住民族議員痛罵原民局輕率的做法藐視原住民文化,令人氣憤。

顯示具有 狩獵文化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狩獵文化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自由]祭典需求 東縣13鄉鎮市原民開放狩獵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七月底傳出狂犬病疫情,原住民因祭儀需求的上山狩獵活動因而喊卡,因卑南族十二月即將舉辦年祭,農業處長吳慶榮表示,因為疫情趨緩,除案例數增加的池上、東河、成功三鄉鎮仍不開放,其他十三鄉鎮市自即日起開放受理原住民因祭典需求的狩獵申請。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立報]庫巴之火:尋找文化與保育的平衡點

2013年7月18日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台東唯一的魯凱族部落達魯瑪克,在7月間會依自古以來的傳統,進行小米收穫祭儀;類似的儀式在不同族群都有,只是過去的稱呼與大家的認知不同。
阿美族稱「依利信」(ilisin)、鄒族稱「荷滅雅雅」(homeyaya)等均指小米收成,遂於此時舉行祭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概以農作的播種、除草、驅蟲、疏苗、收穫、收藏等節奏,依循粟作成長乃至成熟的生命歷程而舉行的儀式為主軸;他如捕魚、狩獵、甚或出草諸儀式,殆皆為附庸或權變下所加入的祭祀行為。
因為民以食為天,能讓部落居民得以足食終年,不愁吃穿,在昔日單純的部落社會是最重要的事,至於疾疫流行、外族入侵之事畢竟非屬常態。至於何以如此慎重從事農作(尤其是粟作)的祭儀,原因是昔人認為土地神靈可以幫助作物生長,而掌管粟作的粟神(有些族群的神祇是女神,如鄒、卑南族)更曾殷切叮嚀,務要虔誠、恭敬進行所有儀式,否則珍貴的小米又會飛走。這些戒律、禁忌都清晰含藏於內容不一的各族群神話傳說。
在沒有如現在的農業技術及除蟲、施肥、溫室等方法時,部落大多以刀耕火墾方式開闢田地,撒播粟種,並隨之種下甘藷、芋、樹豆、蔥、薑、薏苡等雜糧作物,如果遭逢乾旱、久雨、大寒以及蟲害,那是毫無積極因應之方,只能眼睜睜看著辛苦栽種的農作化為烏有,因此消極的作為就是求助於神靈,從而收穫祭儀由此而生。
祭儀不外乎感恩與祈福,感謝神靈讓風調雨順,穀物得以收成,田地與獵場、漁場沒有崩塌流失,家族部落親友獲得飽足,疾病不入,身體無恙。諸如此類,那是最低程度安全舒適的冀求,過去媒體總一律稱為「豐」年祭,渲染其歡慶意義,事實不然。
如此要謝天謝地的祭儀,近年來因為槍砲彈藥管制、野生動物保育等法規的立法與施行,而在部落必要的狩獵儀式上迭有扞格與衝突。這次台東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向縣府農業處申請狩獵山豬、山羊、飛鼠及山羌共24隻,被核准可以獵取一隻山羌,這樣的結果導致部落族人一陣錯愕與憤怒!
達魯瑪克部落這次依法申請,所提出的清單其實已與部落原有的狩獵思維與慣習已有重大差距,譬如狩獵的禁忌與倫理要求行前占卜、禁多言、態度謙抑、不預想(算)獲獵、虔誠祈求土地神襄助或賜予好運等,在鄒族甚至不能說出「狩獵」之語,而只說「上山走走」,更不能期約將送何人,否則必定遭神忌而沒有獵獲,甚而遭到厄運!
達魯瑪克部落族人如此甘願依循法規,寧可違背原有狩獵倫常,認真填表申請,但公部門給予的回應,確實很不能體會並貼近部落的文化與期待。入山狩獵取獸肉以獻祭、感謝神靈的庇祐,要看掌管山林間生命與資源的土地神要賞賜什麼給虔誠祈求的獵人,而不是如到豬圈抓隻豬、到養雞場抓雞殺了那樣簡易!數量其實也不是真正問題,而是其中有深刻而細緻的文化要素蘊藏其間。
自以為是的公務員,以及部落負責申請的族人,都迴避去面對嚴肅的課題:該好好去思索魯凱族的小米收穫祭儀與狩獵文化真正的意義與價值所在,以及如何讓文化與生態、資源永續。
想想看!上山狩獵的路上,獵人首先遭遇到的一定就是縣政府核准的那隻山羌嗎?如果突然竄出一隻山豬或鹿,獵人要不要動手,還是讓牠過去?文化、信仰、神靈諸事,本就是處理人世間不確定的事宜,神聖之事與公務之間的對話、互動還是多些彈性、多樣、尊重一點比較好吧!
(成大台文所教授)

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立報]部落新聞眼:國家法令與部落自主:達魯瑪克狩獵申請

2013年7月17日

■施聖文

本月初,台東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欲舉辦小米收穫祭,向台東縣政府申請狩獵飛鼠10隻、山羌6隻、山豬5隻、山羊2隻、水鹿1隻,但最後僅核准狩獵山羌1隻,引起部落的不滿與爭議。
筆者認為此一事件的爭議點不是數量的問題,也不是「歧視」或是「不尊重」部落,而是所謂的「審核標準」與「部落自律」之間的平衡要如何取捨。
首先,民國101年6月由林務局與原民會共同頒訂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中,詳列出各地原住民族需要狩獵的祭儀與時期,也包含所需祭儀的動物。
其數量的規定「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決定之」。這其中也可以看出要符應這套管理辦法,先決條件應該是針對原住民傳統領域轄區內的野生動物資源進行現況調查。然而,這項調查的資源甚少落實在部落中,大多委託學術單位進行調查。
若依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於101年記者會中公布相關資料,台灣並未建立完整的「野生動物生態調查」,因此各地縣市政府要如何審核,標準何在?也因為調查研究資源多存於學術單位,部落也無法運用相關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覆。
其次,達魯瑪克部落長期以來經營部落公約,並與台東大學針對部落傳統領域的生態調查進行長期的合作,其部落的團結與自主能量一向是台東縣境內最代表性的模範性部落。且部落的領導者、耆老、獵人都秉持傳統狩獵規範與精神,具有在生態系中對於自然的尊重,富有傳承、教育的精神。
但縣政府的回覆,似乎又將部落的意念,與過去濫捕的現象牽連在一起。
這裡便出現一個矛盾點,台灣野生動物濫捕的現象的確存在,查緝上也是十分吃力。實際上濫捕對於野生動物的活動與數量的影響,遠大於傳統祭儀所需。但為何「守法者」要為「非法者」負起「數量」上的責任?
或者更深層的是,國家是否從未以「賦權」的角度,恢復以往部落對於傳統領域內的保衛權力,抵抗外界的濫捕現象。寄託於公權力的查緝,附身於「管理辦法」中的管制,似乎永遠也無法符合或部落的期待。
而相隔幾天,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來到花東進行「花東原住民部落深度文化體驗之行」表示,希望在原住民文化復振工作及生活福祉盡一份力量,「彌補台灣原住民在過去一百多年來遭受的不公平對待」。
如果真的要彌補,並不是鬆綁各種管制辦法,或者增加各種福利或買辦的政策制定,而是恢復的最根本的信任與夥伴之間的關係,將守護家園的權力賦予給有能力的部落,逐漸的從被管理者走上一個管理者的角色。
國家對於原住民事務應是努力的解決山林管理機關的疊床架屋的奇怪現象,消除每一管理機關的山頭主義。僅憑一個原民會要與眾多把持山林的管理機關抗爭,無異是螳臂擋車。倘若更高層的行政首長不能強力支援,相信所謂的「彌補」也只是一個空殼,平等的對待也無從到來。(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立報]庫巴之火:爾愛其「羌」,我愛其禮

2013年7月11日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狩獵、漁撈與採集是人類社會早期主要獲取生活資源的方式;隨著人口增多、聚落建立,經驗、技能累積,加上觀察自然環境與時序的變換推移,耕作的創意與技術被創造出來。
賽夏族的故事最傳神而有趣:有一男子發現一群麻雀啄食一種草本植物的籽實,他心想麻雀能吃,人也應該可以吃吧!於是就取回籽實種植,果然美味;後來他將自己的發現告訴其他親友,從此大家就有美味的米飯可吃了。據說這就是旱稻成為人類食糧的源頭。
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故事,有的是粟神親授人類,有的是狗尾沾黏上若干籽實帶回來,也有的是誤打誤撞的進入洞穴、地道,看見地下人持有,於是想方設法帶回。總之,故事告訴後人,先民是由自然的啟示或者接觸其他文化,而獲得作物以及耕作、生產的技術與知識。漢族祖先「嘗百草」的艱苦、危險,也在說明同樣的事。
人類社會發展出千種萬種不同的文化模式,也有所謂文化或文明進步、落後的說法;紐約、東京、上海、台北等大都會居民,一輩子儘往職位、證書、薪資、股票中流轉或討生活,可能沒見過田野中小麥、蕃薯、地瓜整體的長相,只熟悉大賣場分類包裝好的食品(曾有台北的孩子認為馬鈴薯長在樹上)。
農業社會隨著都市化而萎縮,農作生產的企業趨勢也改變生產方式,但是基因改造作物對健康的影響,以及農業、肥料傷害土地的嚴重後果,也開始讓有機而小規模的農耕重新受到注意。即使如此,澳洲仍有不少原住民社群,還是依賴採集自然資源維生。
不同的文化最後選擇的生存方式,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差異?美國UCLA的趨勢大師賈德.戴蒙,認為關鍵因素在於環境!也就是一個群體最後為什麼會選擇某一種生產與生活方式,其實是肇因於環境給予的優勢或限制。
平原的阿美族成為稱職的農耕者、漁撈者,而海島上的雅美族男性進入近海追逐魚群,高山區域的泰雅、布農、鄒族男性,崇尚山林間狩獵中的勇健、剽悍,確實都與其所居住的環境與資源有密切的關聯。祭儀如阿美族的ilisin(收穫祭)、雅美族的飛魚祭、布農族的射耳祭等,均與生產與生活有關,其祭祀對象恆以神祇或精靈名之,實則乃向自然天地感恩祈福,更有傳續其精神意蘊的教育深意。
試想如果雅美族的飛魚祭少了飛魚、鄒族的小米收穫祭沒有松鼠、布農族的射耳祭不見山豬耳,那祭典還能延續嗎?美國阿拉斯加地區部分原住民,法律准許他們可以捕撈少量的白鯨,因為那是他們在氣候極端的地區已經延續數千年的生活方式,這種珍貴的食物對他們的健康也很重要(部分須生食以獲得某些維他命,否則會得壞血病等),但是也長年讓部分保育人士抨擊。
台灣原住民對於狩獵、採集的生產方式,部分族群或部落依然熟悉,譬如原居中、高海拔山區的部落,而狩獵與採集的倫理、知識與技能是與土地山林緊密相關,藉著神話與禁忌建立有節有度的取與之方,而這些目前在法令禁制、學術論斷之下遭到污衊、消滅的文化系統,原本是自然與人類可以建立合理對話、永續經營的平台。
都會居民不必經手「野蠻、血腥」的獵殺過程,只要到大賣場走走,刷卡或付鈔票,就可以眼不見為淨、心安理得大啖各類肉食;而弔詭的是城市人也因為知識與政經地位的優勢,因此能主導建立何種生產與生活該有的規矩,乃至於法律!
台東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一年一度的小米收穫祭,申請入山狩獵,申請單上寫著需要狩獵的數量是24隻野生動物,而農業處核准可以獲取一隻山羌,讓族人感到憤怒與不解!
其實這就是文化思維角度的差異所造成:工商社會、政府部門公務員確實很難理解小米收穫祭為什麼非得要獵獲才能進行祭儀;動物保育團體更有意見!看來這又是一場文化差異的爭端。亞聖曾感慨系之而說的「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讓人懷念!
(成大台文所教授)

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立報]庫巴之火:傳承狩獵文化或是虐待動物

2013年5月16日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媒體報導台東縣延平鄉在5月3、4日兩天辦理布農族射耳祭,而「重頭戲」是抓豬競賽,據說鄉長表示:抓豬不僅訓練狩獵技巧,更重要的是傳承團結、分享的文化,而村落與村落之間的競技,也能展現村落內部的合作默契云云。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於5月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樣的活動是戲謔與虐待動物,與主辦單位所主張的「傳承狩獵精神與文化」大相逕庭,同時認為這樣對待各類動物,已有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虞,呼籲取消類似的活動,改以其他的方式辦理。
原住民族部落的「狩獵文化」被刻意誣衊並淪落到這種地步,實在讓人心情沉痛!而地方首長用強詞奪理的方式扭曲文化的意義,則是狡辯與自以為是,無法讓人接受。
原住民族原有的狩獵是獲取族人必要的動物蛋白質,同時昔日的狩獵,也同時是部落戰士進行土地或領域的巡守、護衛行動,而男性藉由狩獵鍛鍊體魄與技能,因之,優秀的獵人也就是優秀的戰士。
狩獵的神聖性藉由行前的慎重的占卜、預測及判斷沿途徵兆以決定是否繼續行進或停止,以及虔誠的向山神或土地神祈求豐獲等即可知悉;而獵場區分、獵捕方式、獵物分配等諸多嚴謹的規矩,形成一套完整的狩獵倫理與文化。
歷經千百年來,原住民族的狩獵不曾讓這塊自然山林的生態、生物體系瓦解、匱乏,倒是歷來的統治者伐木、造林、開路、開發的作為,以及不斷上山的旅遊、旅館、餐飲、商店、農作業者,大面積毀壞野生動物的棲息地;而國防要塞、國家公園、林務單位等的「依法劃地」,侵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以及60年代進入部落的農產行銷網絡、槍砲彈藥管制等,已然宣告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終結。
試看今日山區的狩獵,原有的獵區、占卜、預測、祈求、分配與尊重動物(如不在動物懷胎的春秋兩季狩獵、無法取得如在懸崖者不予獵殺、逃走而受傷的獵物務要追蹤捕獲、獵獲動物務必全數揹回,絕不棄置等)等規矩,幾已遭到遺忘。
狩獵過去是男性所從事,而婦女主掌家務與農耕,所以很多族群部落清楚的規定,兩性之間都不能碰觸對方使用的工具;譬如男性不能接觸女性的鋤頭、鐮刀、割粟小刀等,而女性也不能接觸男性的獵刀、槍枝、網袋等,如果觸犯禁忌,不僅影響對方生產的成果,也會削減自身的生產能量。
譬如,阿里山鄒族深信,如果男性飼養豬隻,則其不能獵獲山豬,因此養豬必然是女性的工作;只是到了宰殺豬隻之時,宰殺、解剖非女性可從事,就由男性處理。同樣是農作,但是開墾、整地這樣耗費氣力工作就要由男性負責,而女性承擔撒種、翻土、鋤草等工作;等收穫時,男性才能參與採收。
有些與農獵有關的儀式活動,也清楚區隔兩性,像布農族神聖的射耳祭,純然是男性才能參與,女性只能遠觀。釀酒及其儀式,鄒族是由女性負責,至今依然。
看看現在將飼養或由市場購回的豬群趕入圍上欄杆的廣場,再號令數十「勇士」集體衝進場內,「奮勇」爭先,跟這些豢養於豬圈、只會討食的飼料豬「搏鬥」,接著以多欺少壓制、綑綁「獵物」,而場外嘻嘻哈哈笑鬧,這樣的情景,能稱「傳承狩獵精神與文化」?想要延續分享文化,何苦要演出這樣一點都不像狩獵的鬧劇?
若將豬隻直接運回部落,家族聚集,由嫻熟解剖的長者親自示範分割、分配及烹煮,講解步驟、意義,實踐分享,尊重生命,不僅家族和樂,也能真正傳承其精義。對待家畜,也宜尊重,何須死前公然凌虐?
(成大台文所教授)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立報]部落新聞眼:狩獵文化與動保:並非原漢對立議題

2013年5月8日

■施聖文
5月初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召開記者會,公布從95年到101年記錄的活動調查影片,並以「民俗與祭典沒有虐待動物的特權──停止各種戲虐動物競賽」為題,呼籲政府單位與社會重視這方面的議題。然而,這篇新聞在各家媒體的「再」詮釋的情況下,卻掀起了某種原漢對立的氛圍。
有關於本次「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以下簡稱動物研究會)所公布的資料,已有數篇文章進行相關的評論。一方面從原住民族傳統祭儀與文化的觀點,對研究會所秉持的觀點,予以駁斥,並認為這是對原住民狩獵的污名化。但另一方面,也有學者發現在原住民族本身傳統狩獵的文化中,對於被狩獵動物的尊重,在這些活動中予以扭曲。
於是焦點轉向更深層的社會結構與歷史的問題:原住民族在台灣的歷史過程中是如何被剝奪,尤其是「傳統領域」。因此,一種「原漢對立」的氛圍逐漸升起,干擾了原本應該可以被公開討論的議題。
首先,狩獵文化與動物保護為何存有這樣的對立緊張關係。筆者發現,從「動物研究會」所發出的新聞稿中,並未否定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更在文中提到:「原住民向來以尊重自然、生態智慧自豪,其狩獵精神與文化傳承,更強調對獵物的尊重與感恩。」並且「期待原民菁英、耆老、精神領袖,或各界關心原民權益人士,檢討其政經結構因素,避免繼續淪為原民既得利益者爭權奪利的工具,陷所有原民於不義。」
如果從「動物研究會」的新聞稿中分析,正是站在原住民族文化狩獵的立場上來批判這些,「以文化之名實為商業之行為」的扭曲。
其次,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誤解?其實也正如新聞稿最後的呼籲,它是一個政經結構的因素。一方面從日治時期開始,便剝奪原住民族山林間的權利,同時保留地、林業、保育等各項政策,讓原住民失去在山林間活動的權利。因此,每當有對於文化認知不同的相關議題出現時,一種歷史的剝奪感,就油然而生的產出抵抗意識。
第三,從媒體渲染的角度,這些嗜血的畫面也正投其媒體所好。反而在媒體的操作下,將「原住民」作為一種統稱式的稱呼,一旦置入在報導中,便激起了「主辦單位」以「原住民文化」為進行辯護。
同時,這些「主辦單位」在面臨這些影像資料的揭露,也很難以真正的文化理由來進行辯駁,便投射出「原漢文化認知差異」的政治修辭。
在此一新聞事件中,突顯了近年來有關原住民族的社會議題,極度容易的陷入歷史情結之中,迅速地戴上原漢之間的文化差異與族群衝突的大帽子。其實,「原漢對立」在此一新聞議題中,根本是個假議題,一個被捏造出來的虛假意識。
對於動物生命價值的觀點,是同時存在兩造之間。如果說還給原住民族原有傳統領域,而能讓動物生命與價值受到尊重,相信「動物研究會」也會舉雙手贊成,而非是如今沉痛的呼籲。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兼任講師)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立報]讀者來稿:是誰在山裡說話

2013年5月7日

■Namoh.Nofu、Fuday.Kumod
看著今日不斷延燒的「祭典虐待動物」的事件,討論裡不斷以經濟學角度等,看待「狩獵」,以經濟需求解釋「狩獵」,也有從開放槍枝的議題引發原住民大肆的獵捕動物造成浩劫的案例,我想不管單以經濟角度、還是槍枝開放來談狩獵,都已經脫離狩獵背後的意涵了。
如果搞不清楚獵人為何要上山,那就會以為只是吃食的問題。若嘗試回答關於獵人上山狩獵背後的社會動機、文化驅力以及「狩獵本身的文化意義」,經濟角度的食用肉類需求,其實僅是極小的一部分。
它背後帶了的信仰、教育、成人的規則、領域的守護,才是獵人上山的目的。我們太巴塱老獵人這麼說:「肉?市場不就有了?去山上放陷阱做什麼?那是如此累人,山上是如此危險。」
「一般人星期天都會去教會,我們也要去教會。獵人的教會在山上,我們在山上做禮拜。」
對於太巴塱的獵人,山,是信仰的中心。
獵神a'docengel 對於獵人是否獵獲有決定權,牠支配了山林的動物資源。獵具跟獵人則是伙伴,他會主動「要」獵物。
獵人的禱詞這麼說:「mi tekatu pateli tu suwit cayra, u amu tu misaliyohay kamafana^ay, palemeden ho cayra, ta awa i ku duka awa i ku cekis。」(他們要開始放陷阱了,還是土地的神祢們最清楚,祝福他們,讓他們沒有受傷、沒有受傷。)
對獵人來說,每種獵物會使用不同獵具,就如獵人稱呼狩獵不同的獵物就有相異的語彙使用。在太巴塱從沒因為開放獵槍,就每個人都有槍,沒有因此每個人都成為獵人。當然也就沒有人類學家那所謂殺的很高興的案例。那全是一種「對武器而非獵具」的想像。
對太巴塱獵人而言,打獵是嚴嚴正正的事,不是休閒,更非觀光體驗,不允許嬉鬧的人同行上山,也非所有人都能成為獵人。
獵人甚至在某種角度跟巫師類同,他也需有神通,跟與靈溝通的能力,狩獵就成為獵人與靈對話的方式。
我們的確不能完全浪漫的以為原住民就等於保護生態。我要問,那是誰的想像?
在生物與人處於競爭的狀態,部落社會的形態的確比起其他體制所帶來的生態壓力較小,但也不全然是人口的問題,就算這個職業在其他社會裡是較少數者從事,也可能造成普遍破壞,西方社會不難有這樣案例,這全然來自於社會規範。
它重視的非生態而是規範,而這樣的規範「讓這獵人處於這個生態鏈裡」,受規範的獵人即使是在現代,它也該被視為與獵物競爭的人。
說原住民重視生態,不如換句話說獵人重視規範(信仰),所以不得不去談信仰這種浪漫的說法。這樣的規範裡,就禁止貪婪、快感、戲謔、娛樂的存在,要說符合生態價值,就說是生態價值符合狩獵信仰吧。
在部落獵人是少數,獵槍是少數,敢上山打獵的獵人更是少數。獵人的信仰並不是動保團體以為所公佈的那些祭祀而已,獵人存活在山林只因為他與山林動物是一體,就如雲豹。我們並不因雲豹是獵食者,就說雲豹不該存在,有信仰的獵人如是。
「當動保團體批評原住民狩獵文化,影射殘忍時,是誰在山裡說話?」
(太巴塱阿美族人)

2013年5月5日 星期日

[立報]讀者來稿:虐待動物污名加身

2013年5月5日

■李建霖
去年「狩獵祭」,我同其他青年隨著獵人上山,獵人希望向青年們傳遞狩獵技巧與文化,同時也為準備接下來的「小米收穫祭」中部落共享的祭品,當夜我們捕獲一隻山羌,然牠受了槍傷仍未斷氣,於是將牠帶下山來,一位vuvu見了牠直說是救不活了,一直讓牠忍受痛苦太殘忍,便命年輕人割斷氣管好讓牠儘快結束生命,接著輕撫牠的頭禱告,然後告誡年輕人說要感謝牠奉獻了生命給我們。自此,我明白「殺」有殺的道理。
本月2日的一則新聞引起了動保和原民界的劇烈回響,「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召開記者會,控訴部分原民祭儀活動涉及虐待動物行為,包括抓豬、雞和松鼠的活動。但真正的論戰是始自前一日該單位的粉絲頁上,所發表的論述粗糙、片面的指控原住民於祭儀上虐待上述動物,並附加腳踩山豬的照片做為證明,也沒指出進行上述行為的部落和活動名稱,陳述方式之偏頗有造成網客誤以為原住民族有虐待動物之文化傳統的可能,引起兩方激烈論戰──動保支持者直指任何人都沒有虐待動物的特權,而原民則憤怒單一事件竟渲染至民族印象。
關於狩獵文化的議題,原民與保育團體之間的微妙關係早已不是新聞,當保育思維盛行於台灣設並成為主流價值時,原民的狩獵文化也背負了污名,與土地共同千年的原住民族瞬間成為生態殺手,被指控為森林濫砍和保育類動物絕跡的原兇,原民社群存有與自然平衡共存的一套文化模式,在「生態帝國主義」的霸權思維下,猶如從不存在。
如今動物研究會的指控宛如「狩獵污名」的翻版,動保價值觀幾乎無人反對,當它成為道德武器逕行貫徹正義時,也毫不手軟的襲向原住民族──除了動保價值,其餘不值一提。縱使支持者直呼無關族群,然而這卻與許多媒體複製族群印象的做法如出一轍。
果然,縱使該單位負責人於記者會修正了粉絲頁上的控訴,轉而強調不反對原民狩獵文化,不過部分媒體仍以類似「虐殺動物、祭典原味盡失」為題,部分支持者亦於粉絲頁上斷章取義的指責原民祭儀上的種種行為,這反映了發文者的不專業以及主流社會對原民文化的無知。
欠缺考量的貼文已造成傷害,長期背負諸多負面印象的原住民族相當容易沾黏污名,「懶惰、嗜酒、衛生習慣不佳、販賣子女做雛妓」,如今加上「虐待動物」一罪,集體偏見具有奇妙的沾黏能力,易於將全體成員都冠上負面印象,我不只一次聽聞人們指稱原住民對子女缺乏情感,並舉出將子女販賣做為雛妓以獲得報酬的事例為證,好奇的是卻沒人反推出「漢族都是人口販子」的結論。多位動保人士似乎不解為何此篇發言引起原民之怒,原因或許在於他們並不能體會集體偏見之苦。
「保護動物」已是主流價值,相信原民亦不反對,但是怎樣的行為才叫「虐待」?在不同文化脈絡下有極大的認知差異,以腳踩山豬為證的照片來說,動保支持者幾乎一見此種行為便破口大罵,認為這是羞辱的舉動;不過在曾參與宰殺獵物的人們眼中,腳踩山豬不僅是壓制牠以幫助刀鋒對準要害,減少死亡的痛楚,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強悍的山豬咬傷,因此不是虐待,而是必要動作。這個對峙點的有趣之處在於不同文化脈絡的人們對於「山豬」的想像:是可愛大眼的山豬娃娃?抑或是兇悍又聰明的山林猛獸?又是什麼塑造了山豬想像?這些恐怕也決定了人們對於該動作的解讀。
的確,動物研究會提出的批判對原住民族來說是個省思祭儀與公辦活動差異的契機,也是控訴政府剝奪山林以致原民改採抓豬活動來象徵勇士精神(當然還是不同於傳統祭儀與文化價值)的著力點。不過我仍對於部分動保人士在抽離原民文化的情況下,僅由片面的圖文說明,揮動成為霸權的武器抨擊原住民族的做法感到遺憾。而當我想起vuvu的話,也更堅信在山林裡手持刀槍獵捕山獸的部落居民,會比城市中手掏80元即可大啖雞腿飯卻從沒親手宰殺雞隻的人們,更懂得尊重生命。
(馬卡道族、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博士生)

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聯合] 狩獵圖暴力? 原民赴教部抗議


【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下周二起在台南舉行,會議手冊封面原印製平埔族持箭逐鹿的狩獵圖樣,據傳教育部認為狩獵圖案「太暴力」,要求承辦的台南市教育局緊急撤換,改成原住民跑步圖。原民團體對此不滿,昨天到教育部抗議,要求將圖案改回原始狩獵圖,並公開道歉。教育部澄清,表示從未要求更換圖案。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自由] 原民音樂家 獵山豬成達人


原民音樂家 獵山豬成達人

2012/07/24


彼德洛‧烏嘎的農作物,被山豬吃個精光,只好重拾獵人技能,圖為他捕獲的逾百斤山豬。 (記者游太郎攝)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五燈獎得主彼德洛‧烏嘎,平常除了致力原住民音樂創作外,回歸山林在原住民保留地栽種農作物,沒想到全被山豬吃個精光,無奈之餘只好重拾獵人技能,迄今已獵捕百餘頭,但他無奈地說「這是拿作物換山豬肉吃,實在很不划算」。

保護農作 彼德洛‧烏嘎也無奈

致力於太魯閣族音樂保存、創作的彼德洛‧烏嘎,在創作及表演之餘,在父親遺留的秀林鄉佳民村原住民保留地上,栽種麻竹、香蕉、地瓜及季節蔬菜等作物,沒想到十年來卻毫無所獲,原來都被山豬吃掉、破壞光,無奈之餘,只好重拾十六歲就已習得的狩獵技能,設陷阱捉山豬,迄今已捕捉逾百頭,還被許多朋友封為「獵豬達人」。

他說,雖然十六歲就開始學習狩獵,十八歲開始獨力設陷阱,但他實在很不願意捕獵,但凶狠、貪得無厭的山豬,讓他的辛勞全化為烏有,他才決定設陷阱,初衷是嚇嚇牠們,沒想到一點效果都沒有。

獨自捕山豬的過程中,需要耐性、等待,他還因此蓋了簡陋的草寮守候,憶及長輩早年捕獵的過程,創作獵人心聲的「草寮之歌」,藉此保存、傳承太魯閣族的狩獵文化。

他說,在獵捕的過程中,捨棄一般獵人愛用的捕獸夾,特別以傳統的方式,用繩索套捉山豬,雖然難度、危險度較高,且捕捉時還必須與山豬搏鬥,但這是最接近祖先的捕獵方式,且繩索的套圈還刻意加大,只捉大隻、放掉小的,希望保留山豬的生存機會,傳承太魯閣族重視生態保育的觀念。

雖然已捕獲逾百頭山豬,最大的重量逾二百公斤,但他想到和山豬搏鬥的過程,一不小心就會被獠牙所傷,還要把碩大的山豬扛下山,比起寫歌、唱歌辛苦多了,但為了保護農作物,只能被動的設陷阱,希望山豬能遠離田園,讓他也能體驗收穫的樂趣。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自由] 海端文物館 重現布農狩獵文化


海端文物館 重現布農狩獵文化

2009/10/21


布農族獵人現場示範陷阱製作方式。(記者王秀亭攝)


布農族傳統狩獵文化展中,展出獵人收藏的各種動物頭骨,以猴子的最引人注目。 (記者王秀亭攝)

〔記者王秀亭/海端報導〕布農族傳統狩獵文化展昨天在部落耆老的八部合音,及報戰功歌聲中開展,展示各種狩獵文物外,亦以影片方式,實地模擬老獵人操作各類陷阱,讓鄉民及旅客了解海端鄉民的狩獵文化,海端鄉公所同時表揚打過上百頭山豬的獵人。

海端鄉長黃春寶表示,為不讓布農族傳統文化失傳,在原住民委員會「活絡地方文物館改善計劃」補助下,開始蒐集部落耆老的人生歷練,並以影片記錄點滴故事,傳統布農族是台灣原住民最好的獵人,狩獵不只是生活,更是社會地位象徵,遂以狩獵文化為主題策展。

狩獵文化展以海端文物館二樓為展場,陳列布農族人的獵槍等狩獵工具、各式陷阱,凸顯其取之有道,不過度狩獵,還包括獵人收藏的山豬、山羌、水鹿、猴子頭骨等「戰利品」。

開幕式請來各部落的狩獵勇士,談及狩獵經驗,一致認為「山豬最難纏」,頭目余阿勇說,山豬很聰明,有的還會認識各種陷阱,聞到人味就遠離,不過,他自豪年輕時,一天內曾打過3頭山豬的紀錄,才得以被推崇為「頭目」。

觀光暨休閒農業課課長邱俊彥表示,許多布農族青年遠離狩獵文化,甚至不知其形式與技巧,希望透過展出,鄉內國中小學生到場參觀,到海端鄉旅遊民眾亦能就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