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立報]庫巴之火:傳承狩獵文化或是虐待動物

2013年5月16日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媒體報導台東縣延平鄉在5月3、4日兩天辦理布農族射耳祭,而「重頭戲」是抓豬競賽,據說鄉長表示:抓豬不僅訓練狩獵技巧,更重要的是傳承團結、分享的文化,而村落與村落之間的競技,也能展現村落內部的合作默契云云。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於5月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樣的活動是戲謔與虐待動物,與主辦單位所主張的「傳承狩獵精神與文化」大相逕庭,同時認為這樣對待各類動物,已有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虞,呼籲取消類似的活動,改以其他的方式辦理。
原住民族部落的「狩獵文化」被刻意誣衊並淪落到這種地步,實在讓人心情沉痛!而地方首長用強詞奪理的方式扭曲文化的意義,則是狡辯與自以為是,無法讓人接受。
原住民族原有的狩獵是獲取族人必要的動物蛋白質,同時昔日的狩獵,也同時是部落戰士進行土地或領域的巡守、護衛行動,而男性藉由狩獵鍛鍊體魄與技能,因之,優秀的獵人也就是優秀的戰士。
狩獵的神聖性藉由行前的慎重的占卜、預測及判斷沿途徵兆以決定是否繼續行進或停止,以及虔誠的向山神或土地神祈求豐獲等即可知悉;而獵場區分、獵捕方式、獵物分配等諸多嚴謹的規矩,形成一套完整的狩獵倫理與文化。
歷經千百年來,原住民族的狩獵不曾讓這塊自然山林的生態、生物體系瓦解、匱乏,倒是歷來的統治者伐木、造林、開路、開發的作為,以及不斷上山的旅遊、旅館、餐飲、商店、農作業者,大面積毀壞野生動物的棲息地;而國防要塞、國家公園、林務單位等的「依法劃地」,侵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以及60年代進入部落的農產行銷網絡、槍砲彈藥管制等,已然宣告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終結。
試看今日山區的狩獵,原有的獵區、占卜、預測、祈求、分配與尊重動物(如不在動物懷胎的春秋兩季狩獵、無法取得如在懸崖者不予獵殺、逃走而受傷的獵物務要追蹤捕獲、獵獲動物務必全數揹回,絕不棄置等)等規矩,幾已遭到遺忘。
狩獵過去是男性所從事,而婦女主掌家務與農耕,所以很多族群部落清楚的規定,兩性之間都不能碰觸對方使用的工具;譬如男性不能接觸女性的鋤頭、鐮刀、割粟小刀等,而女性也不能接觸男性的獵刀、槍枝、網袋等,如果觸犯禁忌,不僅影響對方生產的成果,也會削減自身的生產能量。
譬如,阿里山鄒族深信,如果男性飼養豬隻,則其不能獵獲山豬,因此養豬必然是女性的工作;只是到了宰殺豬隻之時,宰殺、解剖非女性可從事,就由男性處理。同樣是農作,但是開墾、整地這樣耗費氣力工作就要由男性負責,而女性承擔撒種、翻土、鋤草等工作;等收穫時,男性才能參與採收。
有些與農獵有關的儀式活動,也清楚區隔兩性,像布農族神聖的射耳祭,純然是男性才能參與,女性只能遠觀。釀酒及其儀式,鄒族是由女性負責,至今依然。
看看現在將飼養或由市場購回的豬群趕入圍上欄杆的廣場,再號令數十「勇士」集體衝進場內,「奮勇」爭先,跟這些豢養於豬圈、只會討食的飼料豬「搏鬥」,接著以多欺少壓制、綑綁「獵物」,而場外嘻嘻哈哈笑鬧,這樣的情景,能稱「傳承狩獵精神與文化」?想要延續分享文化,何苦要演出這樣一點都不像狩獵的鬧劇?
若將豬隻直接運回部落,家族聚集,由嫻熟解剖的長者親自示範分割、分配及烹煮,講解步驟、意義,實踐分享,尊重生命,不僅家族和樂,也能真正傳承其精義。對待家畜,也宜尊重,何須死前公然凌虐?
(成大台文所教授)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