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Lasutan部落豐年祭 跳戰舞迎賓

「感謝祖靈庇佑,也希望青年返鄉,共同維護並推動部落傳統文化。」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昨天參加花蓮市國裕里Lasutan部落豐年祭,以原住民語向族人問候,許多族人驚喜,也回報熱烈的掌聲;Lasutan頭目李吉勇非常高興,指著掛在豐年祭會場周圍的旗幟鼓勵族人「說族語,從我開始!」

[中時] 以學術之名 原民轟台大偷神木

南投信義鄉山林共治自救會等多個原民團體,不滿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未事先告知,就把2棵因風災傾倒的千年紅檜神木,從原住民傳統領域運出,昨集結上百人到台大校門口抗議,要求台大將「竊占」的神木歸還,以慰祖靈,否則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自由] 〈台北都會〉聯合豐年祭冷清 挨批不尊重

二○一四新北市「原祭」原住民族嘉年華會系列—聯合豐年祭,昨天在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舉行,活動強調十六個族群代表參加,展現多元的文化內涵,偌大的廣場卻因出席的人少,相當冷清;原住民族議員痛罵原民局輕率的做法藐視原住民文化,令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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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聯合] 小七不是惡靈 卻是最後一根稻草?

【林柏亭╱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前理事長(台北市)】
蘭嶼是否引進小七,並非一件那麼可怕的事。真正問題的重心,在蘭嶼近幾十年來的地景、文化等特色逐漸改變或流失,已至應嚴肅面對、積極採取行動的時間點了。故小七雖不是惡靈入侵,但它可能會成為下一波搶商機者可循的先例,以致變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中時] 1985年前蓋的房子攏免驚! 民情特殊 蘭嶼違建 可望就地合法

中國時報    A8/生活新聞           2014/07/19
1985年前蓋的房子攏免驚! 民情特殊 蘭嶼違建 可望就地合法

【王玉樹、黃力勉/綜合報導】
  日前蘭嶼因統一超商要進駐引爆當地9成5建物都無建照爭議,對此 內政部營建署昨天發聲明緩頰,指台東縣是於1985年11月才完成非都 市土地用地編定,也就是當地達悟族原住民在此之前興建的地下、半 地下及干闌式建築物,都是屬於合法房屋。至於之後增建的房屋,則 建議台東縣政府簡化建築法規協助「合法化」。
  蘭嶼土地總面積約4460多公頃,有高達9成5土地都是政府所有,登 記為私有的只有約5%,由於達悟族部落內的住家往往都是代代相傳 ,根本沒有去登記申請建照,這次超商設立案也被扯進違建問題。
  但是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昨緩頰:「不能這樣去套(解釋 )啦!」
  營建署:應考量當地習俗
  謝偉松說,1985年台東縣政府才完成非都市土地用地編定,也就是 在此之前興建的達悟族建築都不受區域計畫法規規範,屬於合法房屋 。
  至於該年份之後增建的建物在認定上確實有違建問題,建議台東縣 政府,考量當地傳統習俗,簡化相關建築管理法規,輔導違建建物合 法化。
  他強調,雖然說沒有登記的土地全部都是國有地,但因為當地是原 住民保留地,屬於全國區域計畫中的「特別土地使用管制內容」,按 照規定,原住民特定區域計畫劃定,需與原民會共同研商。
  因地制宜 訂定不同管制
  謝偉松說,目前全國區域計畫已經公告,接下來縣市政府將以此來 訂定縣市區域計畫。他建議,台東縣政府應該「因地制宜」,配合原 民會於蘭嶼編定原住民區域計畫,針對原住民特殊生活需求,給予不 同的土地使用管制內容。
  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蘭嶼的問題仍是卡在土地上,由 於原住民保留地的主管機關是原民會,他建議原民會能先針對原保地 擬定暫行條例,在幾年內輔導居民以現狀登錄,解決土地問題後,後 續建物合法化工作才能繼續進行。
  台東縣府主張土地清查
  許瑞貴強調,暫行條例需要由原民會與營建署、台東縣政府等地方 單位共同協商擬定,配於原住民使用土地現狀為他們解套,但若以長 遠來看,仍需土地重新調查,針對既有使用土地重新登記。
  蘭嶼議員夏曼.瑪德能則強調,蘭嶼的土地問題都是政府搞出來的 ,蘭嶼民眾在島上住了好幾百年,土地使用、沿襲有一套規範,但許 多傳統領域被政府部門竊佔,之後又編定原保地規範土地使用,根本 就不符合蘭嶼現狀,就因為蘭嶼民情特殊,因此政府更應該針對蘭嶼 的情況,擬定特殊法規解決問題。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自由] 開店爭議未歇 蘭嶼小7爆是違建

開店爭議未歇 蘭嶼小7爆是違建

2014-07-17
〔記者張存薇、楊雅民、徐義平、甘芝萁/台東報導〕蘭嶼將開設7-11爭議未歇,又爆出用地是違建,因為蘭嶼全島九成五以上土地都非私人土地,而是原住民保留地,不在私人土地上的建築多數應都是違建。


統一超商擬在蘭嶼開元港附近開店,引發文化爭議成為新興觀光景點,昨天上午客輪載來數百名遊客,很多人一下船就到小七工地觀光。 (記者張存薇攝)

蘭嶼95%以上非私人土地
台東縣建設處長許瑞貴說,蘭嶼島上私人土地少,主要是因為當地人認為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不會特別去登記,地權、地用若有問題,就不可能申請到建照。六月剛啟用的鄉公所、代表會有「按程序申請」,至於學校、衛生所等均為特殊用地,也是合法建物。
台東縣府調查,小七現址是在椰油段的兩塊原住民保留地上,但縣府並未收到小七的建照申請案,也沒有收到鄉公所查報的違建案。
台東縣財經處長盧協昌表示,統一超商要設立加盟店只要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即可,不必透過縣府。從民國九十八年開始,商業登記不必審查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縣府也未收到本案的商業登記申請。
東縣府:今確認土地權屬
地政處長江慧卿表示,今天將請公所先查報地號,確認土地權屬、使用範圍後,再到現場實勘、測量,確定是否有違規使用,若有,則可以區域計畫法規裁罰六萬到卅萬元。
蘭嶼小七位於開元港附近,最近爆紅成為新興觀光景點,昨天上午客輪載來數百名遊客,很多人一下船就到小七工地觀光,工人們則不受影響,加緊趕工。
統一超商:都依流程申請
小七現址已蓋得差不多,地主表示,在蘭嶼行之有年的規矩就是只要合法承租就可以蓋房子。統一超商強調,蘭嶼土地已開放原住民向蘭嶼土審委員會申請使用,沒有人表示異議,公司已和加盟主再三確認,開發流程均依蘭嶼土審流程完成申請,和附近海洋超市、民宿、網咖等申請使用的流程一模一樣。
反對小七進駐的民眾主張:「小七根本是違建,違建就要拆!」但是多數鄉民支持超商進駐,希望能提供更方便的服務,更不滿「外人」干涉,一位鄉公所人員就說:「蘭嶼只是一個小小的需求,你們為什麼要反對?」

原民會副主委陳成家表示,若蘭嶼族人願意接受7-11進入原住民部落,又能同時保有原民文化,兩者可以並行並不衝突。

[蘋果] 蘭嶼7-11 竟然是違建


 【綜合報導】7-11超商準備進駐蘭嶼引發藝文界及藝人議論,台東縣府調查指出,興建中的超商預定地兩塊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業者在原民會的土地上蓋小7,已構成違建。」縣府指出,蘭嶼鄉公所日前已查報,縣府會依法行政,並考量地方現狀研擬下一步對策。曾反對建超商進駐蘭嶼的藝人宥勝,昨透過經紀公司表示,是不是違建,不是他關注的原因。

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中時] 《地方掃描》蘭嶼核廢場續租案 開會研商

台東:原民會土地管理處30日在台東市舉辦台電公司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用地續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案研商,吸引許多關心核廢料問題民眾旁聽,民眾不滿表示,台電租約已到期2年應強制要求核廢遷出。 不過處長杜張梅莊強調,這趟是要了解鄉公所對於土地租約法令,有無窒礙難行問題,不會逕自決定土地續租問題,之後將會到蘭嶼舉辦 說明會。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中時] 10個國中小學生 到蘭嶼自主旅行

10個國中小學生 到蘭嶼自主旅行
2014年05月15日


華南國小、樟湖國中學生到蘭嶼自主旅行,為了回饋島上的豐饒,學生們做了2次淨灘。(周麗蘭攝)

一個人的旅行越來越風行,策畫能力很重要,否則落得餐風露宿,華南國小、樟湖國中10名學生搭船到蘭嶼「自主旅行」,設法解決4天食宿,還融入部落協助淨灘、幫忙搭棚架,肚子與心靈都收穫滿滿。

華南國小鼓勵學生自主旅行,企畫案紮實精準,通過審核就放行,在校長與主任全程監督下完成。

華南國小、樟湖生態中小學校長陳清圳說,去年樟湖校舍落成,蘭嶼的朗島國小前後任校長都蒞臨,並邀請學生到蘭嶼,學生們心嚮往之。

陳清圳說,華南六年級有5個學生組隊提企畫案,樟湖國中有國一、國二生共3隊提案。最後華南小六生、樟湖國二生,共2隊獲准成行。

6個樟湖國中生表示,他們想體驗飛魚文化,也完成一趟服務和自我生命能量擴展之課程。4個小六生則說,他們體驗過登山、單車活動如何豐富生命,這次想開拓視野,認識蘭嶼原住民的生活方式。

陳清圳表示,他只提供蘭嶼椰油國小、朗島國小的校長電話,至於電話聯繫、定船票、買保險、拜託家長接駁、四天三夜行程規畫,都是學生自己來,他們決定在椰油國小打地鋪,三餐自己煮。

9日到12日受到椰油國小校長鍾敏華與師生熱心接待,學生們單車環島體驗飛魚季,也幫忙紅頭部落布置母親節活動場地、在椰油部落淨灘。

學生們說,印象最深的是蘭嶼人很熱情,飛魚的煮法有很多種,社區服務雖然有點累但很充實。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不是反對建設,而是反對暴力建設

2013年7月15日

■謝若蘭
美國華盛頓州艾爾華流域,百年前因為興建兩座大水壩而造成野生鮭魚群幾近滅絕。在地原住民部落居民經過20多年的努力抗爭,2年前終於讓州政府立法通過同意拆除兩座位於奧林匹克國家公園內的大水壩,恢復此流域原始生態外,讓當地居民重拾屬於部落的人文精神。
在努力的過程中,部落居民提及原住民古老傳說「當鮭魚消失的那一天,就是世界的盡頭」,來當成比喻人為的生態浩劫。部落並提出因為飲食習慣改變造成糖尿病罹患率,艾爾華河上游的土石被大壩攔截、出海口被河水侵蝕所造成部落洪水不斷、更重要的是祖靈地被淹沒之禁忌等資訊,在部落的持續抗議與遊說下,終於說服了州政府決議進行這項前所未見的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水壩拆除行動。
這事件讓我想起最近到蘭嶼後為何心情總是尚未能平靜的原因。這一趟蘭嶼之行除了是進行當地文創產業訪視外,另外是關心東清七號地蓋水泥預拌場以及野溪整治工程議題的蘭嶼朋友們。 
蘭嶼總面積約45平方公里,全島為陡峭山地,河流不長且水量小,溪床礫石磊磊成伏流,不僅孕育許多野溪生物,更豐富了原生物種。
2012年8月的天秤颱風重創的飛機場、加油站、農會超商沒有成為關注重建焦點,反而是長期以來不具破壞性的野溪成為水泥工程的場域,讓居民們眼睜睜看著政府的建設「德政」以強暴式的手法加諸在人之島。
在蘭嶼期間,意外地有機會參與兩場由公部門主導的「建設」會議,獲得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資訊」:在沒有經過在地諮詢,更沒有納入在地傳統智慧下,野溪整治計劃由不同部門主導下總計14項工程,預算經費總金額達1億7,522萬元。
其中包括由災後重建委員會主導的椰油1號橋野溪復建工程(預算215萬元)、漁人紅頭舊橋復建工程(172萬)、紅頭野溪復建工程(170萬)、東清野溪堤防復建工程(3230萬)、朗島自來水廠旁護岸復建工程(2925萬)。
由水土保持局台東分局主導的野銀永興農場野溪整治工程(3千6百萬)、東清1號橋野溪整治工程(1千8百萬)、朗島玉女岩旁野溪整治工程(1千2百萬)。
由台東縣政府椰油2號橋上游野溪整治工程(1千萬)、紅頭龍門港野溪整治工程(8百萬)。由蘭嶼鄉公所主導的野銀分校蝕溝控制工程(1千萬)、椰油土地公廟野溪整治工程(850萬)、椰油虎頭坡野溪整治工程(450萬)、母雞岩崩塌清疏工程(110萬)。
災後重建當然是政府理當的責任,但是這不代表可以恣意砸下如此龐大的預算去完成沒有「在地參與」的野溪整治工程。1.7億的野溪整治是否經過審慎評估?一意倉促執行重建的單位以及主導災後重建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缺乏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在地參與機制與精神,其「建設」思維對於野溪生態以及島上人文的破壞,是否完全回到早期「蓋磚房捨地穴屋」的思維?甚至,懷抱對離島的邊緣化之「愧疚」心態,變相地利益所趨之下大舉整治之名來「建設」蘭嶼?
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建設,但是,我們很堅定的反對缺乏人文生態平衡考量的暴力建設。任何沒有經過在地參與並融入傳統知識的工程,暴力指數破錶。
(西拉雅族、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立報]抗爭是國家讓原住民最先學會的生存與對話方式

2013年7月11日

圖文■胡哲豪(valagas gadeljeman)
從我有記憶及受到部落耆老教育的成長過程以來,我們台灣島上與蘭嶼島上的原住民未曾「佔領、侵佔,並在未經協商等任何因素」下將他人的土地佔為己有,或佔用任何人的土地來滿足所謂「某大眾及群體」的利益。
從我們排灣族的文化語彙或知識觀裡,更沒有所謂「侵佔、佔用、攻佔」他人土地或其生活領域空間,我也相信其他台灣原住民族群的知識觀及文化思維裡也不會存在這個詞彙及思維。部落的耆老總是教育我們要懂得與他人分享,分享如何與他人討論、協商、尊重彼此、互助互惠、平等對待及相互包容。

土地爭議反覆上演

今年5月16日至31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聯合國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United Nations Permanent Forum on Indigenous Issues,以下簡稱:UNPFII)」會議才剛落幕,我們回到台灣又繼續面對政府是如何不平等的對待、未事先告知就侵佔原住民土地的問題,蘭嶼東清七號地。
今年論壇適逢論壇設立後的第一個10年,故本年度是以「回顧年度(Review year)」作為主題,特別回顧「原住民族人權、文化、健康及教育等」重要議題及政策。來自全球各國的原住民族代表、特別報告員、國家代表、專家學者及各地非營利團體、民間組織,皆透過大會議程、各工作小組準備會議及許多周邊會議(Side-event),共同討論與激盪「如何解決國家長期不平等對待原住民的問題?」現今,為了促進人權、民主、善治、可持續發展及保護環境,各國人民越來越認識到及意識到要保護自己國家內的「原住民權利」問題,並重視「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UNDRIP)」,並將此宣言在國內立法與有效執行。台灣的民主表現與演進歷程,一直被受中國大陸、亞洲國家及其他西方國家所關注,但近年來我們的台灣政府對待原住民族人權的表現是否也跟著當代思潮Update呢?
此外,東清蘭嶼七號地的土地侵佔問題,及未來又將不斷出現的土地議題如何在國內被受重視及解決?
「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註)」在全球原住民工作小組會前準備會議(Global Indigenous People Caucus Preparatory Meeting)受到會場中一位印度藉的女性耆老注意,她對於我們團隊所提出的文化聲明稿之「原住民專家學者及部落族人參與災後重建的決策過程、卡地布部落拒絕遷葬及未事前告知進行開發等」內容表示感到興趣,會後知曉她是長期在UNPFII耕耘及編撰「落實原住民權利在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之指引」重要文件的其中一位耆老。

任何決定 先問人民

她在會後與我們分享到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想法,她說:「原住民有權利控制自己的命運、部落族人有自決(經由部落族人集體討論、共識過程後的決定)之權利,並藉由此權利自由地決定其政治地位、謀求我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耆老的分享讓我感到非常震驚,沒想到「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想法」已在UNPFII討論3年了,反觀我們政府在面對及處理原住民土地及開發議題時,是如此的理性傲慢,而我們原住民也應該更積極地確立一份「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文件來規範我們的國家。
原來我們可以要求國家及地方政府有責任的積極與原住民協商,並在任何開發、投資、探勘或開採計畫的早期階段,要有效地讓地方族人共同參與決策之討論及符合他們的習俗和傳統。耆老說,在政府限制我們(原住民)的權利之前,必須徵詢人民的意見。我想這是民主及人權國家必經、必要的討論過程,同時這也是原住民文化中固有的協商與互相尊重的靈性(spiritual)過程。
此外,耆老也提到諮詢不應僅局限於一個正式的過程,而應看作是「一個真正的參與工具」,各方對話都是在相互信任及相互尊重上為原則,目的都是在達成共識。若雙方都跳過了這個「參與」過程,我想抗爭是彼此最不想看到與面對的手段。
另外,我也參與了UNPFII周邊會議(Side-event)幾項關於事前告知、土地開發與土地知識相關的議程,例如:「誰的領土?原住民族人的土地、領土和資源之權利(Whose territory?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 to land, territories and resources)」,這是由「國際土地聯盟組織(以下簡稱,ILC)」所舉辦的平行會議,討論原住民土地權利如何受到憲法和法律的認可與保護。ILC特別呼籲須採取緊急行動、解決農村之貧困人口的生產方式,特別是「土地、水和公共財產之資源」,並增加地方居民獲得及加強參與決策過程,尤其是在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的各級決策過程。
今年ILC的討論及關注的議題為「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土地使用權」問題,並在報告中分享說:原住民與他們的傳統領域有強烈的精神、文化、社會和經濟的關係,但他們的土地權利往往是最不穩定的。

搶水搶地搶資源的政府

根據筆者在此會議中的參與與記錄,深刻了解到在國際共識下原住民族的文化之多樣性是不容置疑的,我們需要做的工作是在某個特定國家的背景下,須靈活結合主觀和客觀的標準,具體如下:1.不論其法律地位如何,我們原住民要保留自己的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制度。2.原住民固有其社會、文化和經濟條件,原住民應從國家社會的其他部分區分開來。3.原住民要用自己的文化習俗、傳統或其專門法律或法規去調節自己的問題。4.須先認同自己是原住民。在平行會議裡,與會的來賓有來自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族人,如:中南美洲、亞洲(台灣、菲律賓、孟加拉等)、紐西蘭、非洲及北美洲的原住民。
會場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中南美洲的一位耆老,他述說了自己族人是如何看待土地的文化觀點,也描述了族人們如何親近土地的方式。除此之外,耆老也提到了目前在中南美洲有一些國家正遭受到土地開發及因興建水庫而屠殺原住民等事件,且財團與國家在興建的過程中沒有讓原住民參與決策討論的過程,反而以更加暴力與迫害的方式將原住民驅逐原居住地。
另外,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在報告書中建議「國家須協同專業者與原住民共同治理和管理自然資源及任何開發議題,如水電站、建立國家公園,其他大型工程上」。回到台灣,面對東清七號地不法設置預拌廠及未事先預知、告知,及讓當地民眾參與決策討論的過程,僅透過台東地方政府與鄉公所之間行政決策的單向作法,已違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19條的規定,及刻意迴避《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規定。在地方政府知法犯法、違反侵佔蘭嶼東清七號地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理由要求我們原住民該怎麼做、怎麼走!
參與UNPFII周邊議題(Side-event)的討論相對常設論壇的正式議程更有意義多了,也見識到各個國家的原住民族人如何提出建議、批判、分享與討論的方式。此外,UNPFII的各工作小組會前準備會議(Caucus Preparatory Meeting)也提供了很多發聲的權利,讓一些被聯合國限制的國家有一個重要的互動平台。
在此建議,若台灣代表若還能有與會的機會,必須主動參與類似的周邊會議(Side-event)及各工作小組會前準備會議(Caucus Preparatory Meeting)。若可以的話,自己也必須充分準備好國家內部的原住民議題及各國原住民面臨的當代議題等,或是也可以將未思考成熟的觀點與有經驗的各國原住民討論,相信在此可以獲得更多的回應與不同觀點。
另外,回到台灣若能主動把參與UNPFII的心得及參與過程中獲得到的訊息是必要的分享,例如:「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對提到:已在部落大學及幾個各大專院校的原住民社團上分享,且回到各自的部落並將獲得到的訊息能持續地傳遞是更重要的,這也是當初「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組團前往聯合國與會的主要原因。因為此活動並非是一次性的經營,應該持續的耕耘,長期的對外抗戰才能有實質的收穫和回饋。
(排灣族人,屏東瑪家部落)
註:「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為自發性團體,由6位台灣原住民青年組成並前往本次的聯合國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成員來自卑南族(洪簡廷卉、陳襯芙)、排灣族(胡哲豪、郭文萱、杜瑀涵)及魯凱族(陳堯)。
 

中南美洲的耆老在「國際土地聯盟組織(ILC)」周邊會議上提出自己部落正面臨的土地開發議題。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立報]東清七號地保住 族人仍不放心

2013年7月8日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蘭嶼東清七號地確定保住,台東縣府以地方爭議過大為由,決定撤銷原發給蘭嶼鄉公所的混凝土預拌廠臨時土地同意書。由於族人仍未見到台東縣府正式發函給蘭嶼鄉公所的撤案公文,心情無法放鬆,未來預計每個禮拜六會召集族人一同在東清七號地整地維護,興建圍籬與工寮。
日前引發蘭嶼東清族人來台抗議的東清七號地混凝土預拌廠案,日前族人透過立委拿到一紙原住民族委員會發函給立委段宜康的公文,上頭清楚載明台東縣政府已撤銷發給蘭嶼鄉公所能在東清七號地上興建因應天秤風災建設需要的臨時預拌廠土地使用同意書,該傳統領域確定保住。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科長曹凱玲解釋,原本應由原民會召開東清七號地協調會,但致電台東縣府後得知由於地方爭議聲浪過大,已決議撤銷其土地使用同意書。族人質疑,為何公文未載明撤案理由?曹凱玲解釋,原民會對於台東縣府依據國有財產署頒布的「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來核發該同意書,而非依據「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這點感到疑慮,但未獲台東縣府正面回覆。
東清七號地自救會聯絡人謝來光表示,現在族人的心情「沒有很輕鬆」,因為台東縣政府應再發函給蘭嶼鄉公所撤銷該同意書,但族人們未看到公文,深怕之後又翻盤。此外,近來東清部落接到消息,台東縣府可能會修改「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第14條:「原住民保留地土地使用同意書之核發,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一旦修改後,目前佔蘭嶼鄉全島98%的公有財產地可能會面臨解編。原民會則說,目前未聽聞相關消息,未來會持續注意。
謝來光解釋,這些公有財產地真正的土地持有者未進行土地登記,或該地為部落的共有地,不屬於個人而無人登記之故,暫時登記於鄉公所名下,並非公所的土地。蘭嶼族人有自己的土地管理方式,彼此之間也清楚土地的所有權歸誰,鄉公所無權動用這些土地。
東清自救會指出,得知東清七號地撤案幾乎沒有喜悅,因為類似案件可能還會出現,如果下次再遭受地方民眾阻礙,可能便直接將該地進行土地解編,就地合法進行開發。
東清自救會擔心,未來透過投資與建設之名的開發案可能會層出不窮,水泥化後的蘭嶼岌岌可危。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立報]部落新聞眼:保留地國有化的歷史惡業

2013年7月3日

■施聖文

6月21日,台東縣政府為了確保在蘭嶼東清7號地上興建混凝土預拌廠如期進行,不惜動用60名警力,後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暫時停工。此一事件所凸顯不僅是風災之後執行重建工程的粗糙,同時更重要的是國家土地制度與達悟人傳統土地使用慣習的衝突與矛盾。
自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將「傳統領域」置入法條以來,統治政權從未對於原住民族的土地所有權利有歷史性的回應。百年來,統治政權以各種論述、手段片面否決了原住民族的土地擁有權利,並且排除了原住民土地使用的傳統慣習。土地的管理模式以私有財產的登記模式,強殖於原住民的觀念中。
現代土地管理模式一直未能取代部落的慣習制度,尤其在土地登記上,依循傳統與其私有、家族共有、部落共有、勞動使用等規範,對於部落族人而言,國家的法令反而更顯複雜難行。如果從現在登錄土地權屬來看,99.4%都屬於公有地。這一數據顯示的並非是放棄土地權利,而正好是對於現代土地制度抵制的最佳證據。
然而,對於缺乏歷史與原住民族文化素養的行政機關而言,把持著權利登記為公有土地而套著「依法行政」的羊皮,骨子裡卻是成為公部門或有心人士擅加利用與規劃開發的便宜法門,尤其利用部落土地共同持有的漏洞,私自佔有部落公有地,而達成地上物建築之事實。
這不僅只是發生在蘭嶼,台灣對於原鄉地區的「區域規劃」在「國有地」的包裝下,已經橫行半世紀。這裡面不乏透過地方行政機關的掩護,從事地籍移轉、就地設置的案例與糾紛。由此觀來,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是處於行政機關便宜行事的工具,以「要點」來凌駕「法律」,如果族人沒有驚覺自救,一旦開挖設置,又將走上「就地合法」的路子。
筆者認為,這裡面真正扭曲的是地方政府拿著「公有地」權屬,在那邊高喊「這是屬於中華民國土地」的官員、民意代表等,成為抵制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利的擋箭牌而不自知。
此外,這一宣稱更直接證明了掠奪土地的事實,是如何的以制度作為陷阱,將傳統領域的法定權利懸置高閣,忽略不管。或許我們應該慶幸、感謝達悟族人挺身而出揭破這套遊戲規則。此一事件的出現,相信以後還會有更狡詐行政騙術會不斷出現。與掠奪土地豺狼相鬥,需要更大的勇氣與睿智。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立報]漢人老師vs.蘭嶼「沒禮貌」學生

2013年6月25日

【特約記者楊昭瑾蘭嶼專題報導】最近有部「課堂衝突事件」短片在You tube爆紅,美國德州鄧肯維爾高中(Duncanville high school)一個高中生Jeff,在歷史課上「沒禮貌」、「高水準」頂撞老師,一夜之間成為全美的風雲人物。
Jeff認為,從念課文的上課方式學不到任何東西,學習熱忱沒被滿足,他用80秒時間,簡潔明白告訴老師什麼才是「真正的教育」,甚至直接指明老師對教育缺乏熱情,還把它當成「混口飯吃」的工作,「這可是關係到國家的未來啊!」 
台灣的情況可能比美國更差,在許多教室裡,這樣的情境一直存在。

從教室逃走的孩子 

今年6月18日邁出蘭嶼高中校園的畢業生中,不少學生長期受不了這樣的教育方式,比較好的「尊師重道」的做法是:漠不關心地做自己的事、睡覺。 
承受不了的國三生某丹選擇避學、逃學,一上到他認為「愛找麻煩」、「只關心好學生」的老師課,背了書包,當著老師的面走出教室。
蘭嶼只有一所完全中學,超過8成孩子國中畢業後,選擇到台灣求學,每年都有無法適應漢人升學競爭,有的加入八家將,有的直接就業,感受到沒受教育在漢人社會立足的困難,也有學生猶如戰敗逃兵,灰心地從台灣轉學回到蘭嶼,中輟學習。 
「現在蘭嶼的教育系統有嚴重問題,其實整個台灣教育系統都出了嚴重問題,我們的社會從來就不是多元價值,絕大部分台灣的孩子都不快樂。」蘭嶼高中輔導主任陳淑貞說,蘭嶼和其他原住民教育還遇另一個大問題,就是政府是單一文化思維的政府,社會是單一文化思維的社會,教材與教學無法在地化,孩子進了學校,往往跟傳統部落文化疏離和斷裂。
蘭嶼高中輔導主任陳淑貞在這兒任教長達13年,她說:「總得要有人把問題說出來。」

笨學生有什麼不好?到底是誰有問題

於是,蘭嶼高中參與教育部媒體識讀教育推廣計畫,為12所特色中心的種子學校之一,在2011年時拍了《學校為什麼不能是這個樣子呢?》、2012年完成《到底是誰有問題》。 
盧恩:「老師,我問你喔!學校為什麼一定要比功課,比釣魚不行嗎?比畫畫不行嗎?」自然課應該就應該以大自然為師,為什麼關在教室聽課?女孩子應該學種芋頭,男孩子射魚、蓋房子,為什麼蘭嶼學校不能教生活所需的技能? 

▲17日蘭嶼高中畢業典禮,在部落長輩和學校老師的祝福中,畢業生迎向未來。(圖/世新大學媒體識讀中心提供 文/楊昭瑾)

今年國三應屆畢業生張祈軒觀察,會念書的人都喜歡做「吹冷氣、不用吃苦」的工作,「我覺得笨的學生也很好,因為我們會去學做工,可以自己蓋房子,比較獨立,聰明的人如果要蓋房子還要請我們去耶。」
教育部「12年國民基本教育短片輔導拍攝計畫」計畫主持人台師大媒體素養研究中心主任陳炳宏表示,這群達悟族孩子天真的童言稚語,提出不一樣的觀點,特別耐人尋味,也帶給12年國教新省思。 

蘭嶼教育痛點:年年換老師 

蘭嶼是孤懸海外的小島,從石器時代以來,島上的居民一直過著與世無爭、自給自足的傳統生活。二次世界大戰後(民國35年)國民政府接管蘭嶼,開始以國家的力量大規模介入雅美族人的教育及其生活型態。 
蘭嶼高中全校學生享有公費,從國中開始住宿,學校教育甚至取代了家庭教育。教師不僅是經師、人師,更是學生的父母,幾乎是全天7-11不打烊,要付出比本島教師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往往犧牲自己的工作生涯發展、與家人相處時間、甚至婚姻。
這也解釋了蘭嶼高中的漢人教師,年年調動頻繁的主因。今年6月的畢業典禮,同時有8位老師跟學生一起「畢業」。每年新學期開始,學生和老師都得在短時間內適應彼此,學生常提問:「老師,你明年還會教我們嗎?」家長抱怨:「常常換老師,實在很糟糕!」 

▲部落長輩盛裝出席畢業典禮。(圖/世新大學媒體識讀中心提供 文/楊昭瑾)

60多年來,漢人老師一波又一波如潮水湧進外島蘭嶼,帶來強勢的教育資源,但面對的卻是全然陌生的族群與文化,會擦出甚麼樣的火花?誰比較需要「受教育」? 
漢人老師用哪些「台灣觀點」來看待蘭嶼學生?蘭嶼高中校長陸集珊觀察,老師都是台灣升學制度的優勝者,當PR值90的漢人教師遇到PR值30、40的達悟族學生,想幫助孩子,往往不得法。 
有心幫助學生升學的老師帶了一堆測驗卷,想提升孩子的升學競爭能力,想將達悟族孩子教得跟台灣孩子一樣會考試、守規矩。 
不過,用考試競爭以區別高下,達悟族孩子反而成為漢人學習體系中最辛苦的一群,甚至失去信心,面臨抓不到人生方向的危機。
全蘭嶼的人口只有4千多人。相較於2千3百萬的台灣總人口,達悟族在人口比例上,算是非常弱勢的民族。 
貨幣經濟「登陸」蘭嶼,不過是這60年的事,如今「不會賺錢」卻成了這一代達悟父母的弱點。很多蘭嶼青年畢業後必須留在台灣,因為蘭嶼工作機會少,這是現實。夾在新舊之間,這一代的達悟族青年進退兩難。

學習從蘭嶼的觀點出發 

談到蘭嶼教育,除了位於離島的弱勢外,蘭嶼並不缺乏教育資源,台灣大學物理系與天文所孫維新教授研究團隊贈送的天文台,半個月前才海運專程送抵蘭嶼高中。 
蘭嶼教育最缺少的是「認同」蘭嶼文化的老師,身為蘭嶼老師該學的,不只是表面的風俗習慣,而是這裡的文化思維與內涵。陳淑貞主任提供教學經驗:「來蘭嶼的老師不是認真教書就好,而是要有方法的教書;所謂教學相長,就是老師除了『教』,更不要忘了『學』!」 

▲師大大傳所所長陳炳宏(右三)與參加媒體素養課程的學生合影。陳炳宏鼓勵學生掌鏡為蘭嶼發聲。(圖/世新大學媒體識讀中心提供 文/楊昭瑾)

來到原住民地區,需要放下身段學習當地文化,理解「非我族類」的功課很多,例如,在蘭嶼,太陽並非從山頭升起,而是從海洋;男性達悟族人為何要穿著丁字褲?拼板舟的禁忌為何? 

協助孩子面對文化衝擊

同時,蘭嶼的老師並不是只負責讓孩子考上好的學校,還要讓他們看到未來,協助孩子懂得面對到台灣後可能面臨的文化衝擊。
陸集珊分析,美國「沒禮貌學生」Jeff頂撞老師,主因是他曾經中輟,體會到沒有受過教育在社會立足的困難因而復學,這就是他特別珍惜自己受教權益的原因。 
陸集珊指出,這群蘭嶼孩子20年內將在蘭嶼島上當家做主,因此,蘭嶼老師更必須了解有效率的教育,反省各種「觀看達悟族」的方式,這對達悟族來說是很重要的,「這可是關係到蘭嶼的未來啊!」他說:「如果老師無法體認自己教學必須從蘭嶼觀點出發,那麼,說得再多,也是徒然!」

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立報]又蓋預拌廠! 東清居民直搖頭

2013年6月24日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東清七號地工程上週暫停工,部落居民代表24日至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抗議鄉公所與台東縣府不當開發。東清七號地自救會發言人張海嶼表示,反對以天秤風災重建理由破壞蘭嶼傳統領域。原民會土地管理處科長曹凱玲希望本週與台東縣府召開協調會,協調會未召開之前,七號地維持停工。
蘭嶼鄉東清部落七號地因應天秤風災重建工程,蘭嶼鄉公所屬意在該地設置臨時水泥預拌廠,因未與部落居民協調,即在今年3月底動工開挖,連月來東清族人組成自救會守夜不讓怪手進入。6月20日,台東縣政府派駐60名警力進駐蘭嶼,當夜與部落代表進行協商未果。原民會認為該案有多處待釐清,協調台東縣府暫時停工。

居民:鄉公所完全沒協調

東清七號地自救會會長陳榮宗表示,鄉公所要蓋這座水泥預拌廠,沒經過居民同意與協調,一旦開挖,周圍農作物和生態都會遭到破壞。「鄉公所與縣政府派警力和我們對抗,七號地抗爭的都是老弱婦孺,分明把我們當暴民看。」
台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王國政表示,雖然先前原民會曾發文請求解釋事件始末,但24日當天上午台東縣府才得知需要召開協調會,向上級報告後,會盡早訂出協調會日期。王國政表示,站在他的立場,改善部落交通最重要,如果不是有急迫性的工程,部落族人也不同意開挖的話,族人便得自行向鄉公所表達拒絕意願,他也「愛莫能助」。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管理輔導科科長曹凱玲表示,目前台灣有26萬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原民會授權給地方政府實施同意權,唯有需要透過撥用長期使用土地的情況下,才需要原民會同意。她表示,可以就有爭議性的個案處理,但無法將授權收回。
曹凱玲指出,東清七號地是原保地,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原保地相關法令。台東縣府在土地開發程序上有瑕疵,但此案是否適用《原基法》第21條要視其是否涉及實質開發,此外,蘭嶼鄉公所與友達營造廠的合約內容,都將於協調會中一併釐清。

內政部:縣府要按程序來

內政部地政司科長林旭淋說明,台東縣府若查明東清七號地非都市土地風景區農牧用地,便不得在該處設置混凝土預拌廠。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此案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需徵得原民會與農委會的同意,才能核准臨時使用執照,並於登記簿上加註臨時使用期限以及使用項目,並於期滿後將土地恢復到農牧用地狀態。
目前台東縣府並未徵得原民會同意即動工,內政部地政司將查明是否適法,若違反《區域計畫法》可依法處罰。林旭淋表示,台東縣府需補行此程序,若原民會或農委會反對此案,便不會通過同意興建臨時混凝土預拌廠。
針對族人表示,蘭嶼鄉公所曾說此案經由土審會同意辦理,但東清部落的土審會代表卻說從頭到尾都沒同意,鄉公所因而有偽造文書的嫌疑。曹凱玲解釋,唯有土地要長期撥用才需經土審會機制,但土地使用同意書和《原基法》第21條是部落共識決和集體權,非土審會同意就代表部落同意。
東清七號地自救會提出6點訴求,要求原民會即刻介入調查,依《原基法》立即撤銷水泥預拌廠開發計畫與廠商開發許可。25日族人代表將前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

▲東清部落耆老張海嶼(右1)表示,這是蘭嶼第4座預拌廠,蘭嶼只有48平方公里,還要蓋6百坪的混凝土預拌廠,整個蘭嶼都要被水泥淹沒了。(圖文/姜林佑)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立報]搶救傳統領域 20日決戰蘭嶼

2013年6月19日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東清7號地紛爭愈演愈烈,據台東縣政府發文給台東縣議會的公文指出,為了工程如期進行,將由台東縣警察局派駐60名警力在20、21日進駐蘭嶼,阻擋當地民眾抗爭。東清村混凝土預拌場自救會表示,20日下午2點將於預定廠址召開記者會,部落居民也將到場聲援,全力阻擋怪手開挖。
蘭嶼東清部落7號地在民國47年行政院退輔會進駐蘭嶼時,屬於退輔會使用管訓囚犯勵得班的區域,據鄉民表示,這塊地當初是用來種植牧草給養殖的牛隻吃。退輔會撤出蘭嶼後,卻未將此塊土地歸還給東清部落,登記資料上仍屬鄉有地。儘管如此,多年來這塊土地由東清族人共同栽種地瓜、旱芋等作物,被東清居民視為傳統領域 。

▲蘭嶼東清七號地將作為工地型水泥預拌場場址,東清族人不滿鄉公所未取得村民同意逕行開挖傳統領域,18日前往現場抗議、阻擋怪手。(圖/東清族人謝來光提供 文/黃文鈴)

今年3月底,東清居民發現7號地被廠商立牌「廢棄物堆置場」,並有怪手進行開挖,東清村長鄭福利率眾前往阻擋。但4月30日廠商依照蘭嶼鄉公所核准公文復工,當晚東清召開部落會議,決議反對公所在傳統領域上興建工地型預拌場。自此便開始部落與公所的長期抗爭。

務農後休憩 警察來趕人

東清村混凝土預拌場自救會副會長謝來光表示,18日5位部落老人家打算在7號地多種一點地瓜、芋頭,當耆老們在為了抗爭而搭建的簡易涼台上休息時,卻被警察趕走,連涼台都被毀掉,幸好其中一位老人會用手機,趕緊聯絡部落其他居民前來阻擋怪手,成功阻止裝滿水泥的工程車將水泥倒在場址內。孰料,同日晚間7點多,同樣事件再度發生,原本在家吃飯休息的東清居民又紛紛出動阻擋。謝來光說,連日來的抗爭讓居民疲於奔命。
蘭嶼鄉長江多利多次表示,該臨時預拌場為因應天秤風災「蘭嶼通勤兼觀光自行車道改善計畫」、「環島景觀廊道改善計畫」、「蘭嶼鄉東80線雙獅岩前路面改善工程」,保證完工後就拆除。但這項說法不為居民接受。
東清耆老鍾夯歌說:「我們東清的耕地全鄉最小,為什麼還要被拿走?」他說,那是以前種旱芋的地方,堅決反對拿來蓋砂石場。另一名耆老黃野茂則擔心一旦7號地被開挖,鄉公所也會一併取回目前閒置的勵得班土地,「我們絕對不會答應他們拿走。」

開挖工程 土審會從未同意

謝來光表示,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政府因公共造產需用原住民保留地時,需經過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可後才能動工。但針對這次撥用土地,土審會委員江榮華則表示他從頭到尾都沒有同意過此案。
蘭嶼目前在椰油部落已有3座混凝土預拌場,都未取得合法執照。江多利表示,未來會輔導這些預拌場取得執照,但台東縣政府指示上述3項工程需於汛期前完工,興建新的預拌場勢在必行。謝來光卻認為,既然知道這些預拌場是違法的,那現在正在興建的新鄉公所,也是用這些水泥建造的,「是不是要拆掉?」
她質疑,為何這塊原住民保留地不適用於原基法或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她抨擊蘭嶼鄉鄉長身為原住民保留地區域的首長,帶頭藐視法律。儘管經過多次說明會,鄉公所與東清部落居民仍遲遲無法達成共識。東清居民誓言,不停工就不停止抗爭。

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立報]蘭嶼突遭挖 居民:美麗灣翻版

2013年5月28日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蘭嶼東清部落7號地3月底突遭鄉公所開挖,讓部落族人氣憤不已,高呼這是台東「美麗灣」翻版。
東清居民27日前往鄉公所高舉抗議布條,抗議公所未與族人協議便私自興建島上第3座預拌廠,同時鄉民也拿著鐮刀、鋤頭到屬於部落傳統耕種領域的7號地燒墾、阻止工人動工。

持鐮刀開墾護土

蘭嶼鄉鄉長江多利解釋,東清7號地屬於鄉有地,不屬於族人私有土地,由於島上其他2座預拌廠皆不持有合法執照,在施工期限逼近的情況下,才決定興建第三座臨時預拌廠。

▲蘭嶼東清部落7號地本為部落族人共同輪流種植作物的土地,但日前遭怪手開挖。鄉公所表示,要在7號地上建水泥預拌廠,此舉遭到部落族人抗議,在工地前搭建涼台準備長期抗爭。(圖/東清部落族人提供 文/呂淑姮)

東清7號地原是部落族人輪流耕種地瓜等作物的公有耕地,並無登記在特定族人名下。今年3、4月分別在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挖動工。
4月30日因為居民發現有怪手駛進傳統領域,追問下才得知該處將興建臨時預拌廠。東清居民號召家家戶戶拿著鐮刀上山開墾、種植作物,阻擋怪手繼續動工。
隔日居民前往鄉公所與鄉長進行協商,但據與會居民表示,鄉長態度強硬,以該處為國有地,駁回居民認為應依照原基法等法律的說法。《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於原住民族土地從事土地開發,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

鄉長:依重建案進行

江多利解釋,該處預拌廠是因應天秤風災重建計畫內的「蘭嶼通勤兼觀光自行車道改善計畫」與「雙獅岩路段的路平專案」,預定將自台灣運送砂石,提供該專案所需的水泥。
面對鄉民質疑為何不輔導島上原有的預拌廠取得合法執照,江多利表示天秤風災的專案自去年開始執行,但目前呈現停工狀態,「這次的工程很緊急,未來會輔導它們合法」。
江多利表示,目前島上天秤風災重建計畫有約20件工程,他擔心若鄉公所這次讓步的話,「未來縣政府的專案不會給我們,路平專案會被收回」。因此他堅持一定要如期動工開挖。

族人要縣府面對

東清居民黃英珍指出,鄉公所事先並未與族人溝通,目前東清開過3次部落會議,包含耆老在內的族人皆不同意在該處興建預拌廠。儘管鄉公所保證工程結束後就會遷廠,但族人並不相信公所說法。族人堅持要請縣政府的官員親自與居民溝通。
江多利則認為,針對居民大規模的反對動作,「他們是為反對而反對」。他承諾預拌廠完工後,會立即遷廠並復原土地。公所僅是要一個合法的臨時預拌廠,讓專案如期進行。
江多利指出,台東縣府環保局已核發空污許可,將於6月21日至島上檢查工地周圍排放的空污量,但工程目前是停工的狀態,讓他相當擔心。目前東清族人不但在該處燒墾、準備種植作物,也已搭建好簡易涼台,將進行長期抗爭。江多利說,鄉公所會盡最大努力與族人溝通,保證這次工程完工就遷廠。

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立報]蘭嶼人文景觀社會記憶的轉換

2013年4月25日

■林幸妤
蘭嶼,一個孤居海外中的小島,從古早已來,島上的居民一直過著與世無爭、自給自足的傳統生活。《蘭嶼之美》一書說到,蘭嶼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是除了恆春半島外唯一擁有熱帶雨林的小島,在氣候上,還兼有暖溫帶氣候型的過渡帶,因此在生態資源的豐富性上,蘭嶼更是讓世界級的生態學者所重視。
西元1896年,中日簽定馬關條約,蘭嶼隨台、澎割讓予日本。日治時期因為蘭嶼島豐富的自然資源及達悟族人獨特的初民社會生活型態,於是日人在將蘭嶼設為研究區供人類學者研究區,禁止外人移殖開發,並改屬台東縣管轄。當時日人類似於封島的政策,讓蘭嶼島保留了其較為原始的風貌。
獵奇式觀光
但與之同時在台灣本島的原住民族群,「觀光活動」成為日人理番政策的手法之一,因為觀光被認定是最具有教化效果的,因此觀光手段在以「威嚇」與「啟發」的目的之下,並非是「賞心悅目」和「頤養身心」的狀態,而反到是成為臣服、歸順日人統治的工具,隨著原住民各部落觀光人數漸增,自昭和年間已出現大量的自費型觀光。而這樣的現象雖在同時間未抵達蘭嶼,但卻也為蘭嶼未來的觀光之路,步上台灣本島原住民族的後塵。
到二次世界大戰後(民國35年)國民政府接管蘭嶼,將蘭嶼劃歸山地鄉,並成立紅頭嶼鄉公所、警察分駐所等大量的政府機構,開始以國家的力量大規模介入達悟族人的社會及其生活型態。
當時的蘭嶼其實尚未進入觀光化,但由於蘭嶼相較於台灣,生活樣貌屬於較為原始的狀態,因此當時達悟族人已經成為政府官員開始懂得文化消費的資源之一。
到了民國45年,台灣的觀光事業開始萌芽,49年通過「觀光事業四年計畫」後,政府開始推動一系列的觀光事業計畫,此時期國民政府對於民眾一般之休閒需求逐漸重視,相關限制亦漸趨開放,於是民國56年,蘭嶼政府撤除山地管制,正式對外開放,外資開始進入蘭嶼。
很快的,島內便開始進行一連串的交通建設,民國60年,政府正式開放蘭嶼為觀光旅遊區。翌年(61年)開元港完工,隨後的1、2年,輪船跟機場開始擁有定期的航班,環島公路也正式的啟動(陳建年 2001: 70-71)。
蘭嶼在政府的開放政策下,進入了現代資本主義的經濟模式。黃政德(2005: 29)提到,政府開始對外將蘭嶼形塑成「椰影、夕陽、浪漫島嶼」的觀光區,而《蘭嶼之歌》(台灣製片廠於1968年發行)的電影作品(即使當今並不被當地人所認同),更是有效的宣傳了蘭嶼特殊的原始風情。於是就這樣,蘭嶼觀光開始進入了發展的階段。
本地人與遊客對土地的稱呼
蘭嶼於1971年開始發展為觀光區,觀光本身就在於形塑地方的價值,如何創造商品、形塑商品,就成為觀光議題下很重要的課題。這時候就會產生所謂的篩選機制,哪些東西將會被保留,而哪些東西將會被淘汰,又有哪些即將面臨改變。
也就是說,當觀光資源進入地方之後,「地方」自然而然要將資源形塑出對觀光印象的打造,這時候觀光認知空間一定會與原先地方的認知空間產生變異,而在蘭嶼,空間的概念是相當重要的,土地本身在國家敘述和人民的身分認同上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
而蘭嶼對空間的重視,可以從對地名的命名數量中得到證實。一個面積只有45.74平方公里的小島,卻有超過一千多個地名劃分,可見在蘭嶼人眼中,土地是當地人重要的象徵,而對土地的意義與傳承,在蘭嶼以口傳文化為基準的他們來說,記憶是重要的,族人最終都在召喚人們對過去的記憶,及其記憶中的符號,以整合當代族人的創新與守舊間的行動。
但有趣的地方就在於觀光事業發展的介入,當觀光意識進入到蘭嶼的土地時,形塑觀光景點的意義就變得重要,這些意義如果只是小眾可以得到理解,其觀光效益就不容易被推廣,因為形塑意義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大眾的脈絡與邏輯,因此蘭嶼人開始接受漢人的邏輯與語言方式,此時當地對土地的意義,在透過語詞的轉換之後,原先扎根於社會脈絡的記憶也會跟著有所改變。
這些現在被稱為觀光景點的人文景觀,在這個世代,原先土地的意義,仍然有被當地的居民所記憶,可以發現在空間意義上雖屬變異,但卻也同時並存在當地居民的記憶之中。這讓我不禁好奇,世世代代靠著透過口述傳達記憶的他們,在日益變異的生活模式之中,他們如何去傳達歷史,這些原先的地名,在轉換成人文景觀之後,其文化記憶該如何去轉換,往後是否再次運用記憶構造歷史?會不會因此更改歷史?
社會記憶的轉換
在這次的暑期田野調查中,選擇了情人洞及五孔洞兩個景點,分別來談論蘭嶼人文景觀的建構,透過當地人自身對人文景觀的敘述,來了解當地人如何建構自己的土地。
其中情人洞對蘭嶼當地的文化來說,是較少含有蘭嶼文化因素所建構的人文景觀;而五孔洞則是蘭嶼當地人,運用自己根植蘭嶼的Anito信仰文化因素和外來基督教文化的衝擊與融合,雖也受外部的西方宗教文化影響,但整體來說,其性質的轉換依舊是由蘭嶼當地人自行內發操作所決定的。
在情人洞部分,筆者發現影響情人洞人文景觀建構的外來因素有兩個,分別是《蘭嶼之歌》的電影拍攝,和網路宣傳包裝過後的蘭嶼愛情故事。一個是早期觀光事業在蘭嶼發展的初期,透過電影的拍攝,以情人洞為主軸,將蘭嶼的人文景觀向外宣傳;一個則是後來網路世界日益發達之後,由不知名人士以情人洞景點為主角,帶出蘭嶼文化及其相關的景點做為配角,共同塑造一個蘭嶼浪漫的愛情故事。
不論是《蘭嶼之歌》還是網路的蘭嶼愛情故事,這兩個最後的效益都為蘭嶼帶來不小的觀光,但也讓原先一個沒有什麼特殊意義的地景,搖身一變,變成了好像是大家去蘭嶼都必訪的熱門觀光景點。然而這樣對情人洞的記憶建構,也因為長期時間的宣傳累積,當地原先的意義,似乎就快要被下一代的年輕人所遺忘。
地名詮釋之權
在五孔洞的部分,筆者覺得影響五孔洞人文景觀建構因素也有兩個,分別是蘭嶼文化根源的Anito信仰和外來宗教基督、天主的傳入。從原先一個「惡靈之家」的地方禁地,轉換到一個被人接受為神聖的宗教聖靈地,這中間的轉換與建構都是從蘭嶼文化開始。由蘭嶼當地的青年,因為接受外來宗教的信仰,最後進而影響五孔洞的性質轉換,但有趣的是,這樣的宗教信仰的轉換,並不取代他們原先的Anito信仰,只是就五孔洞這個人文景觀而言,Anito的色彩在這個地方被沖淡了,但Anito本身的信仰仍舊存在在他們的生活之中,這樣看似矛盾又不衝突的轉換,在五孔洞這樣的文化景點展現無遺。
一個原先是Ba-a-gan-ge-san「沒有很多人去的地方」或是Domiyiwu「一個自然形成的洞穴」,在經過外來文化《蘭嶼之歌》和網路的蘭嶼愛情故事後,經過了將近50年左右的今天,新一代的年輕人對其景點的記憶,似乎已經被「情人洞」這三個字的中文名稱所建構了,沒多少人還真正記得其原先那不起眼的原意;一個從古早開始就被視為禁忌之地的jikarahem,在當地青年試圖提升基督、天主信仰,及沖淡島民對Anito信仰恐懼的同時,當地居民對於禁忌之地的記憶,經過20幾年後的今日,記憶已經逐漸在轉換,聖靈之地的觀念逐漸取代禁忌之地,筆者相信即使往後五孔洞不在禁忌之地,但蘭嶼文化的Anito信仰依舊可以根植於蘭嶼,不易動搖。
在蘭嶼短短6個禮拜的日子裡,筆者從這兩個文化景點中看到了一個保留大量口述歷史的民族,如何將早期相對遙遠的記憶,透過一代代的口傳模式,然後再藉由當代的族人,將其記憶轉換成社會事實中的一部分;而在面對現今日益變化的他們,又是如何結合傳統文化與現代的社會事實,再次轉換成傳承下個世代的社會記憶。
(國立暨南國暨大學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暨生計發展中心研究助理)

地名由誰來定義,為了發展觀光,原有地名中的文化脈絡是否會被遺忘?(圖文/本報資料室)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中時]


長髮甩甩起舞 傳承蘭嶼生命力 

2012/10/19

【莊哲權/台東報導】


碧海藍天陪襯  ▲蘭嶼椰油國小的女學童,在碧海藍天甩動長髮跳起傳統頭髮舞。(莊哲權攝)

  「頭髮舞」是蘭嶼雅美族人獨創,不同於其他族群的舞蹈,以長髮的甩動,模擬海洋波浪起伏,椰油國小女學童們在碧海藍天下甩動一頭長髮,展現迷人的海洋風,也播下傳承傳統文化的種籽。

  「妳的頭蝨不要飛到我頭上來」,蘭嶼椰油國小女學童們,為跳傳統頭髮舞個個留了一頭長髮,但是島上在兩、三年前曾經發生頭蝨大流行,直到現在,她們在跳頭髮舞時,還會互相調侃對方。

  椰油國小老師顏子矞說,學校自六年前推動雅美傳統舞蹈教學,全校五十幾位小朋友全是成員,男生跳勇士舞,女生跳頭髮舞,採學長教學弟妹制,再由老師編成節奏緊湊的展演舞蹈。

  他說,該校傳統舞蹈打出知名度後,經常受邀到各地演出,最近還有廠商專程去拍廣告,也是以該校傳統舞蹈入鏡,但是除長頭蝨困擾以外,小朋友剛學甩髮時,常會因為重心不穩跌倒。

  十一月五日他們要到台北國父紀念館參加原住民舞台劇比賽,椰油國小的小朋友,要以勇士舞、頭髮舞將天秤颱風重創蘭嶼,雅美人在面對風災堅韌生命力呈現出來。   

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期刊論文] 初探傳播科技在部落:網咖與蘭嶼原住民日常生活

張玉佩

《資訊社會研究》 ; 23 期 (2012 / 07 / 01) , P96 - 119

摘要:
當資訊科技的近用被視為是國人基本生活權時,傳播科技的基礎建設也在國家政府的推動下進入蘭嶼原住民生活脈絡。本文將焦點放在傳播科技與原住民社會的辯證關係,以「蘭嶼網咖」為研究場域,採用民族誌研究方法,嘗試厚描傳播科技與蘭嶼原住民社會的互動與意義。研究發現,蘭嶼青少年透過網咖互動而集結成為詮釋社群,蘭嶼特殊的地理環境則影響

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蘋果]我們虧欠蘭嶼人太多了(陳永松)

我們虧欠蘭嶼人太多了(陳永松)

 
日本福島核災帶給日本及全世界的警醒就是核電一旦出事,當地固然首當其衝,全球也同受災難。劉黎兒所寫的《你不可不知的核電真相》其真相七是沒有核電,也不會缺電。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蘋果]核廢料儲蘭嶼 蔡英文3度道歉

核廢料儲蘭嶼 蔡英文3度道歉

 

【綜 合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上任黨主席後昨首次造訪蘭嶼,了解核廢料儲存情況,對一九八二年政府未與當地族人溝通即將核廢料放在當地,三度表達歉意, 蔡說:「蘭嶼核廢料去留,將謹慎處理並尊重民意,透過持續討論,讓族人共同決定。」馬英九總統則預定本周舉行記者會說明新能源政策,預料將宣示核四商轉的 條件和時程。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異人的足跡鹿野忠雄-縱橫山林間




影片名    異人的足跡鹿野忠雄-縱橫山林間
製作        李彥旻編導
出版者    臺北市 : 國史館
出版日    2011年


製作:天冷科技有限公司
剪接:李彥旻, 陳儷文
攝影:萬俊明, 于吉祥, 羅友辰
翻譯:一心傳播有限公司
旁白:徐仁修等

影片簡介:
    鹿野忠雄是日治後期的在台日籍人士中,相當著名的博物學者,研究領域遍及台灣的山林,生物與原住民,成就卓越.本片追尋他八十多年前的足跡,前往雪山,蘭嶼並遠赴日本取材,藉以讓後人重新認識,這位傳奇的學術探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