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Lasutan部落豐年祭 跳戰舞迎賓

「感謝祖靈庇佑,也希望青年返鄉,共同維護並推動部落傳統文化。」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昨天參加花蓮市國裕里Lasutan部落豐年祭,以原住民語向族人問候,許多族人驚喜,也回報熱烈的掌聲;Lasutan頭目李吉勇非常高興,指著掛在豐年祭會場周圍的旗幟鼓勵族人「說族語,從我開始!」

[中時] 以學術之名 原民轟台大偷神木

南投信義鄉山林共治自救會等多個原民團體,不滿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未事先告知,就把2棵因風災傾倒的千年紅檜神木,從原住民傳統領域運出,昨集結上百人到台大校門口抗議,要求台大將「竊占」的神木歸還,以慰祖靈,否則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自由] 〈台北都會〉聯合豐年祭冷清 挨批不尊重

二○一四新北市「原祭」原住民族嘉年華會系列—聯合豐年祭,昨天在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舉行,活動強調十六個族群代表參加,展現多元的文化內涵,偌大的廣場卻因出席的人少,相當冷清;原住民族議員痛罵原民局輕率的做法藐視原住民文化,令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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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不是反對建設,而是反對暴力建設

2013年7月15日

■謝若蘭
美國華盛頓州艾爾華流域,百年前因為興建兩座大水壩而造成野生鮭魚群幾近滅絕。在地原住民部落居民經過20多年的努力抗爭,2年前終於讓州政府立法通過同意拆除兩座位於奧林匹克國家公園內的大水壩,恢復此流域原始生態外,讓當地居民重拾屬於部落的人文精神。
在努力的過程中,部落居民提及原住民古老傳說「當鮭魚消失的那一天,就是世界的盡頭」,來當成比喻人為的生態浩劫。部落並提出因為飲食習慣改變造成糖尿病罹患率,艾爾華河上游的土石被大壩攔截、出海口被河水侵蝕所造成部落洪水不斷、更重要的是祖靈地被淹沒之禁忌等資訊,在部落的持續抗議與遊說下,終於說服了州政府決議進行這項前所未見的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水壩拆除行動。
這事件讓我想起最近到蘭嶼後為何心情總是尚未能平靜的原因。這一趟蘭嶼之行除了是進行當地文創產業訪視外,另外是關心東清七號地蓋水泥預拌場以及野溪整治工程議題的蘭嶼朋友們。 
蘭嶼總面積約45平方公里,全島為陡峭山地,河流不長且水量小,溪床礫石磊磊成伏流,不僅孕育許多野溪生物,更豐富了原生物種。
2012年8月的天秤颱風重創的飛機場、加油站、農會超商沒有成為關注重建焦點,反而是長期以來不具破壞性的野溪成為水泥工程的場域,讓居民們眼睜睜看著政府的建設「德政」以強暴式的手法加諸在人之島。
在蘭嶼期間,意外地有機會參與兩場由公部門主導的「建設」會議,獲得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資訊」:在沒有經過在地諮詢,更沒有納入在地傳統智慧下,野溪整治計劃由不同部門主導下總計14項工程,預算經費總金額達1億7,522萬元。
其中包括由災後重建委員會主導的椰油1號橋野溪復建工程(預算215萬元)、漁人紅頭舊橋復建工程(172萬)、紅頭野溪復建工程(170萬)、東清野溪堤防復建工程(3230萬)、朗島自來水廠旁護岸復建工程(2925萬)。
由水土保持局台東分局主導的野銀永興農場野溪整治工程(3千6百萬)、東清1號橋野溪整治工程(1千8百萬)、朗島玉女岩旁野溪整治工程(1千2百萬)。
由台東縣政府椰油2號橋上游野溪整治工程(1千萬)、紅頭龍門港野溪整治工程(8百萬)。由蘭嶼鄉公所主導的野銀分校蝕溝控制工程(1千萬)、椰油土地公廟野溪整治工程(850萬)、椰油虎頭坡野溪整治工程(450萬)、母雞岩崩塌清疏工程(110萬)。
災後重建當然是政府理當的責任,但是這不代表可以恣意砸下如此龐大的預算去完成沒有「在地參與」的野溪整治工程。1.7億的野溪整治是否經過審慎評估?一意倉促執行重建的單位以及主導災後重建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缺乏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在地參與機制與精神,其「建設」思維對於野溪生態以及島上人文的破壞,是否完全回到早期「蓋磚房捨地穴屋」的思維?甚至,懷抱對離島的邊緣化之「愧疚」心態,變相地利益所趨之下大舉整治之名來「建設」蘭嶼?
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建設,但是,我們很堅定的反對缺乏人文生態平衡考量的暴力建設。任何沒有經過在地參與並融入傳統知識的工程,暴力指數破錶。
(西拉雅族、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

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立報]從東海岸開始(下)

2013年6月6日

■林子暉

【前言】本文上篇於最後提出這問題:特定區域的生態保護、傳統文化,甚至弱勢社群的經濟利益與大眾何干?如何在上述經濟困局下對抗私人資本掠奪,進而發展為替代方案?筆者認為,這問題的根本癥結在於:旅遊不只是旅遊,更在於傳達一種生活圖像與新經濟模式的可能。本文下篇,將以實例來說明這論點。

從兩個部落說起

阿里山鄉山美部落,因部落居民感於於鄒族傳統漁獵場達那伊谷溪遭到嚴重破壞,於民國78年開始著手護魚,由山美村村長及部落耆老發起串連部落氏族組成護魚巡守隊,禁止漁獵開始復育魚種,甚至訂定出台灣第一紙河川自治公約(註3),將鄒族傳統的河川倫理落實社群公約,嚴禁踏入此地區的觀光客以任何方式漁獵。這樣的生態保護措施,反而替山美社區帶來進千萬元的觀光收入。
深刻探究山美部落案例中,環境保護的意識不是孤立的運動口號,而是立基於社群的傳統文化,以此價值作為旅遊發展的前提,此時每一位遊客的到來意謂的不只是消費額度,更是一個生態教育的承載者。山美社區發展協會進一步將觀光盈餘回饋為社區基金,作為教育、急難救助等運用,將生態保護與社群關係緊密結合。
進一步推論,河川公約捍衛的不再只是山美部落的生存環境,就是生態公共化理念的落實,即:生態環境並不屬於任何單一個人的,也並不屬於特定社群的,而是由社會共同承擔的,包含在地居民與踏入其中的每位遊客。此時優美的達那伊谷不再只是個美景,而是一種人與人、人與生態共存的想像與示範。這其中哪裡需要巨大的水泥建築來做為觀光基礎。
新竹尖石鄉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的經驗中,更進一步將共同經濟模式落實於深度旅遊的發展。由教會、社區發展協會、共同經營大會為組織基礎(註4),將深度旅遊的經營落實於社群集體行動中,以近似以色列集體農場的方式經營,由部落各家民宿共同決策,逐步發展出共同基金及共有土地。這意謂著所謂觀光商業不侷限於私人經營競爭為基礎,而可透過共同經營反而發展出更細膩緊密的社群意識,透過社群審議的過程中將經濟利益更平均的分配給每位成員,而部落的泰雅gaga(註5)等傳統規範都介此集體行動的基礎體現。這相應現行地方民主政治的派系割據或大企業董事會的你爭我奪,更為公民社會重要的實踐經驗。
當每位踏進司馬庫斯的遊客觀察到的不只是古木參天,而是從餐廳到林道每位居民共同勞動參與的珍貴啟發;這對於以往標榜個人競爭,現在卻淪為向下比賤的台灣職場生態,何嘗不是另一種啟發。

傳播價值,然後呢?

不論人與生態共存的價值或社群審議民主的試驗,都指涉一種價值的傳播,但不禁令人追問,這些擁有特殊條件或發展脈絡的社區何以與大眾產生聯結?對整個台灣觀光的發展又有何意義?否則認同歸認同,終究是世外桃源,大開發的巨輪依然毫不猶豫的碾壓。
固然這些實踐經驗都有其侷限性,但都體現了一些深度旅遊運作的重要元素,諸如社群傳統文化可作為生態維護價值傳達的重要基礎、觀光收益須逐步透過共同基金與共同經營的模式公平分配等等。這些概念都可逐步作為具體模式的推廣,而其推廣的管道不外乎政府能否將政策、社會基金予以支持。諸如司馬庫斯的模式就反應台灣現有合作社的殘破,如何降低成立資本門檻、如何避免少數股東獨大等等課題;又如山美部落正反應現有山坡地保育法、河川法(註6)漠視環境保育可與原住民傳統文化產生的良性循環。
進一步說,若這些法規層層阻礙,這些擁有特殊條件的部落、社區都面臨困境,更遑論其他尚未起步或已遭受破壞的地方農村。其結果不外乎大量的遊客一窩蜂的向少數特色景點集中,繼續下一個環境破壞的循環。

▲「不要告別東海岸」行腳團2013年4月21日在凱道升起狼煙,10多名青年扛著「還我傳統領域」竹筏繞行凱達格蘭大道,象徵將各部落遭遇到的土地困境訊息傳遞出去,讓全國人民知道,他們不要告別東海岸。(圖文/本報資料室)

甚至轉頭看公共建設開發的兩面性,此時政府以此方向提供基礎建設,諸如山區道路、遊客中心與在地醫院,就為不再是因私人財團利益的破壞性建設。以在地的需求為優先,而非以引進大量遊客為前提,建立小而精的公共服務資源。若同時輔以公共化政策的支援,如教育、醫療與交通,此時在地的經濟需求就不再如此迫切,對於深度旅遊的經營更可細膩且緩進的模式發展。

怎麼做?

雖如上述,仰賴政府投入公共政策與資源,但在這私人財團張牙舞爪的時代,號稱民主的政府似乎為人所役,身為一個公民或社會運動者不必悲觀。東海岸的抗爭給了我們深切的啟示,面對私人資本的掠奪,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肉身的抵抗或悲鳴,可以更從建構這個社會願景開始著手。這絕不是空談,就可從深度旅遊這個炙手可熱的詞彙開始。在此談論的不是一個悠閒的旅遊高消費者,而是一個以人和土地為優先的發展方式。這項運動的實踐不僅開展於街頭,也開展於學術研究與立法廳堂,更生根於每個人的家園與土地。 (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註3:山美社區發展協會網站:http://www.e-tribe.org.tw/tanayigu/DesktopDefault.aspx?tabId=181
●註6:山坡地保育法爭議: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