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Lasutan部落豐年祭 跳戰舞迎賓

「感謝祖靈庇佑,也希望青年返鄉,共同維護並推動部落傳統文化。」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昨天參加花蓮市國裕里Lasutan部落豐年祭,以原住民語向族人問候,許多族人驚喜,也回報熱烈的掌聲;Lasutan頭目李吉勇非常高興,指著掛在豐年祭會場周圍的旗幟鼓勵族人「說族語,從我開始!」

[中時] 以學術之名 原民轟台大偷神木

南投信義鄉山林共治自救會等多個原民團體,不滿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未事先告知,就把2棵因風災傾倒的千年紅檜神木,從原住民傳統領域運出,昨集結上百人到台大校門口抗議,要求台大將「竊占」的神木歸還,以慰祖靈,否則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自由] 〈台北都會〉聯合豐年祭冷清 挨批不尊重

二○一四新北市「原祭」原住民族嘉年華會系列—聯合豐年祭,昨天在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舉行,活動強調十六個族群代表參加,展現多元的文化內涵,偌大的廣場卻因出席的人少,相當冷清;原住民族議員痛罵原民局輕率的做法藐視原住民文化,令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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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設立公費原民教育師資班應考慮面向

2013年5月20日

■Tunkan Tansikian

為有效解決近年原住民族地區原民籍師資比例遽減現象,立院於本月初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一方面於師資甄選時設定下限,確保原民地區學校保持一定比例的原民籍師資(25條),另一方面協調大學設立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從源頭增加公費師資生數量(23條)。
另據教育部本月15日回覆立委鄭天財質詢書函內容,表示將「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設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由這些跡象看來,原住民族長久以來不斷主張恢復專屬公費師資培育管道,以解決原民教師驟降的訴求,已獲得政府部門正面回應。
除了關注教育部是否如實完成其承諾,我們仍有必要進一步關心一項問題:這些專班會培育出什麼樣的原民教師?因為對此一問題之慎思、籌謀,將決定著他們未來是否真能在其工作中落實該項制度的原初意涵。
若大家仔細閱覽相關立法文件,會發現原民師資之設置,並非單純為了保障原住民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這一群熟悉自身族群文化的教師,提供具有文化敏感度的教學服務,協助原民生克服學習障礙,並進而展現原住民族教育上的自主性。
根據此一目的,未來培訓出來的原民教師,理應對族群自身的歷史文化以及當前處境之各項權利議題有一定的認識,才能承擔前述責任。然而,有原民身分者也不一定能夠對族群擁有最起碼的理解。
由於社會變遷,如今能在各項考試中過關斬將獲取較好成績乃至於升學就業機會的原民生,對其自身族群事務不甚理解者並不在少數。更不用說整個中小學教育體制除了些許的族語課,原住民學生根本學不到多少有關自身族群的知識。
由此看來,若此專班只是將既有的師資培育課程原封不動地套用在原民師資生身上,恐怕非屬週全。理由在於,翻開各校既有師培課程,固然在一般教育專業訓練上皆相當完備有系統,但對於前面所言原民教師對其自身族群應有之認識,卻完全不在培訓、考核項目之內。因之,筆者有理由擔憂,如果專班未關注此一問題,並提出相應對策,其所訓練出來的師資,是否符合前述標準,頗令人懷疑。
筆者認為,前述難題可以分由兩個面向進行改善。在招生面向上,或者譬如原民師資專班招生時,針對提示族語認證成績者予以一定程度的優先考量。或者譬如在招生面試時,邀請原住民族耆老或代表參與,以考核申請者對自身族群事務的理解程度。
在課程面向上,建議加列原住民族相關科目,尤其像是族語、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當代原住民族議題等課程。或者,如果能在寒暑假安排師資生至原鄉從事部落服務,更有助於他們認識族群現有境況。
誠心建議未來打算設原民師資專班的大學協助原住民族落實此次修法的前述核心意旨!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立報]互助幼保服務 都會合法適用

2013年5月7日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7日三讀通過法案,對原住民族教育有相當改變影響。包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保障居住在都會區的原住民族學習族群文化機會,《原住民族教育法》中也更改原住民學校教師聘用人數比例,應在5年內提高到學校教師總人數的1/3。

學習不再僅限部落

7日立法院院會中三讀通過幼照法修正第10條,原本法案規定離島、偏鄉以及原住民地區可在幼兒園普及前採取社區互助或部落互助的教保服務。但目前有半數原住民族人因生活、求學、工作等需求,離開原鄉部落,在都會區結婚生子。為了讓都市裡出生長大的原住民孩子可以熟悉部落文化,「都會部落」式的學習環境,對學生來說是更友善的。
幼照法通過修法規定,離島、偏鄉在幼兒園普及前,及原住民族幼兒基於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機會與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可以採社區互助或部落互助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地區範圍、辦理方式、人員資格、登記、環境、設施設備、衛生保健、督導、檢察、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
以新北市五股伯特利而言,由傳道人盧秋月設立照顧鄰近原住民學童的方式,以往一直被認定於法無據,7日幼照法第10條修正三讀通過,未來將可更妥善照顧學生。

原民師資 要占1/3

在《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民間多位原住民學者曾提出警訊,未來原鄉裡可能找不到原住民籍教師,老師不會說在地語言,對於族群文化不熟悉,很難跟家長溝通,也無法肩負傳承文化之責。在原住民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原住民重點學校任教者,應有一定原住民籍教師師資。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林正二表示,民國91年前,公費原住民師資培育學生超過40名,96年後人數大量減少,尤其是22歲到29歲的原住民師資,96年到98年間減少將近1百名。
7日修正原教法部分,要求修正條文施行後5年內,各地原住民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專任教師甄選時,應開一定比例缺額聘用原住民籍教師,比率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1/3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全校學生數比率。
另也通過規定,要求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需要會商地方政府,協調師資培育大學設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
但這次修法尚未延伸討論到幼兒園、大學部分的原住民族師資。《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條文由教育部主管、部分歸原民會主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原教法修正,未來還有許多尚待釐清的錢、權、責如何劃分之處,需要各部會間為原住民族教育努力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