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設立公費原民教育師資班應考慮面向

2013年5月20日

■Tunkan Tansikian

為有效解決近年原住民族地區原民籍師資比例遽減現象,立院於本月初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一方面於師資甄選時設定下限,確保原民地區學校保持一定比例的原民籍師資(25條),另一方面協調大學設立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從源頭增加公費師資生數量(23條)。
另據教育部本月15日回覆立委鄭天財質詢書函內容,表示將「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設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由這些跡象看來,原住民族長久以來不斷主張恢復專屬公費師資培育管道,以解決原民教師驟降的訴求,已獲得政府部門正面回應。
除了關注教育部是否如實完成其承諾,我們仍有必要進一步關心一項問題:這些專班會培育出什麼樣的原民教師?因為對此一問題之慎思、籌謀,將決定著他們未來是否真能在其工作中落實該項制度的原初意涵。
若大家仔細閱覽相關立法文件,會發現原民師資之設置,並非單純為了保障原住民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這一群熟悉自身族群文化的教師,提供具有文化敏感度的教學服務,協助原民生克服學習障礙,並進而展現原住民族教育上的自主性。
根據此一目的,未來培訓出來的原民教師,理應對族群自身的歷史文化以及當前處境之各項權利議題有一定的認識,才能承擔前述責任。然而,有原民身分者也不一定能夠對族群擁有最起碼的理解。
由於社會變遷,如今能在各項考試中過關斬將獲取較好成績乃至於升學就業機會的原民生,對其自身族群事務不甚理解者並不在少數。更不用說整個中小學教育體制除了些許的族語課,原住民學生根本學不到多少有關自身族群的知識。
由此看來,若此專班只是將既有的師資培育課程原封不動地套用在原民師資生身上,恐怕非屬週全。理由在於,翻開各校既有師培課程,固然在一般教育專業訓練上皆相當完備有系統,但對於前面所言原民教師對其自身族群應有之認識,卻完全不在培訓、考核項目之內。因之,筆者有理由擔憂,如果專班未關注此一問題,並提出相應對策,其所訓練出來的師資,是否符合前述標準,頗令人懷疑。
筆者認為,前述難題可以分由兩個面向進行改善。在招生面向上,或者譬如原民師資專班招生時,針對提示族語認證成績者予以一定程度的優先考量。或者譬如在招生面試時,邀請原住民族耆老或代表參與,以考核申請者對自身族群事務的理解程度。
在課程面向上,建議加列原住民族相關科目,尤其像是族語、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當代原住民族議題等課程。或者,如果能在寒暑假安排師資生至原鄉從事部落服務,更有助於他們認識族群現有境況。
誠心建議未來打算設原民師資專班的大學協助原住民族落實此次修法的前述核心意旨!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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