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以紐西蘭為例的原住民族修復式正義觀

原視野:以紐西蘭為例的原住民族修復式正義觀

2012-7-23 21:44 作者:謝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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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正義」(或稱修復式司法)自1980年代起因著司法改革聲浪而被重視,但在原住民世界裡,此理念早就是傳統慣習中的生活智慧與態度。

近年來台灣學術界與民間團體也開始引進修復式正義的思潮,而法務部也正式推動「修復式司法」,試圖去處理轉型正義或司法系統中的一些議題。當代諸多探討修復 式正義的論述中,多為西方傳統哲學體系下的正義觀,雖提及西方原住民社會是修復式正義的源頭之一,但卻少有系統性的整理與分析。


然而,在原住民族的傳統中因為強調天地萬物共生共存以及萬物有靈論,因此修復式正義正是各種平衡破壞以及衝突產生的唯一解決方式。無論是在探討原住民族司法權、生態 多樣性、性別分工、歷史創傷療癒等,修復式正義都可發揮出其適用性,達到身、心、靈、魂的平衡狀態,和平的與自己及天地萬物共存。

筆者曾參 與過原住民族修復式正義研習營,有機會訪談紐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毛利研究前主任 Te Ripowai Higgins,提及毛利的修復式正義傳統根源原意稱為Utu,意為找回平衡與修復關係,因此當錯誤事情發生時就有必要修復關係找回平衡。這概念歷經殖民 過程後被轉變成報復的意思,因此不僅關係無法修復,平衡也找不回來,甚至成為集體傷痕。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因為部落尚有口述故事傳述者,重 新為Utu平反,以修復關係找回平衡來替代報復行動,讓Utu得以繼續成為一種神聖觀念,使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協助找回和平關係,也因此認每一個人都更清楚 的認知對自己與他人的責任。換言之,Utu是一個集體責任,每個人都有責任必須照顧其他人,因此也就不會去做錯事傷害別人。

在毛利的古語訓示中提及:一個小孩沒有適當受教是長者的羞恥,也是小孩的恥辱;若有年輕人做錯事是因為年長者沒有教導好,因此整個氏族應該負起集體責任,大家以身作則共同努力協助將平衡恢復,為部落社區的共同益處盡力。

Utu 在傳統上是一種生活智慧,教導每一個人必須分擔責任去協助他人找到解決方式,回復社會平衡。整個社群對於衝突發生狀況有集體責任感,因此每個人都有機會與 責任去參與協助了解衝突或是錯誤的發生,並共同尋求解決。衝突發生必須被視為社區的損失,如果是丟臉也是整體性的,而不是個人或家庭的。

在Utu的實際操作上,通常是在部落長者的家院,扮演類似當代司法程序中仲裁者的角色,透過其威嚴使得每個人都可以信任的說出對錯誤事件的感受,以及依個人特質可以協助平衡回復的方式與貢獻。做錯事的一方必須先承認所作的錯事後,自己分析原因,並傾聽其他人對此事的看法。

其他人同樣的也是傾聽,但是聲音被聽到是最重點策略與步驟,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經過各管道的發聲,問題就無法在過程中找到癥結,共同走出無力與失望感,進而恢復平衡。這方式看似簡單,但若缺乏集體共識與集體參與,則無法達到效果。

事實上台灣的原住民族群們也各自擁有一套屬於自己族群智慧的平衡觀,只是當代司法體系架構下,不但不願承認這套傳統慣習的合法與正當性,取而代之的僅是殖民體制下慣用的罪犯與刑罰概念。

從紐西蘭毛利的方式看到其所強調的的正義實際上就是一種維護平衡,若有衝突即失去平衡而導致整體,包含個人、社區、環境等的同相處和諧機制受到破壞。因此,找回平衡成為修補所有關係的重要機制。

新作者介紹:謝若蘭,西拉雅族,美國亞歷桑納州立大學司法正義哲學博士,現為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專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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