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Lasutan部落豐年祭 跳戰舞迎賓

「感謝祖靈庇佑,也希望青年返鄉,共同維護並推動部落傳統文化。」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昨天參加花蓮市國裕里Lasutan部落豐年祭,以原住民語向族人問候,許多族人驚喜,也回報熱烈的掌聲;Lasutan頭目李吉勇非常高興,指著掛在豐年祭會場周圍的旗幟鼓勵族人「說族語,從我開始!」

[中時] 以學術之名 原民轟台大偷神木

南投信義鄉山林共治自救會等多個原民團體,不滿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未事先告知,就把2棵因風災傾倒的千年紅檜神木,從原住民傳統領域運出,昨集結上百人到台大校門口抗議,要求台大將「竊占」的神木歸還,以慰祖靈,否則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自由] 〈台北都會〉聯合豐年祭冷清 挨批不尊重

二○一四新北市「原祭」原住民族嘉年華會系列—聯合豐年祭,昨天在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舉行,活動強調十六個族群代表參加,展現多元的文化內涵,偌大的廣場卻因出席的人少,相當冷清;原住民族議員痛罵原民局輕率的做法藐視原住民文化,令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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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問題在民族教育

2013年6月24日

■浦忠勇

日前立法院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條文,立法重點有兩項,其一是23條的「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來源」,其二是25條的「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
這個立法結果在原住民教育圈掀起了許多討論,但部份討論卻把焦點放在:將可有效解決許多原住民流浪教師問題,或認為原住民學校將增加相當比例的原住民教師。
本文認為,這樣的期待是曲解了立法的修正方向。此次修正案,仍應放回原住民族教育法原初立法目的與條文內容,於此脈絡下討論,這樣才能掌握其立法要旨。
我們或許看到原住民立委在立法院提出關於原住民教師比例偏低的數據,也看到原住民流浪教師無法回部落任教的現實問題,但這只是立法遊說的策略之一。為要爭取三讀通過,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立委們所提到的「多元、平等、自主原則」,這才是民族教育的精義所在。
縱觀制定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目的,本來就是要達到「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文化」(第1條)以及「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第2條)等願景,這裡根本涉及到的是民族文化命脈,而非當前現實的原住民教師工作權。
因而,所有的條文制定或修正,應視為完成此一民族教育目的之途徑與手段,這樣民族教育法中有關「就學」、「課程」、「師資」、「社會教育」等等內容,才能首尾連貫,不能因為此次的修正而忽略了立法原初設計。
如果將師資和課程的內容拿出來檢視,原初的立法設計就能凸顯。其一,在於20到22條有關民族教育多元文化的「課程要求」,其二是緊接的23到27條關於教師條件與專業能力的「師資要求」。從此脈絡可以理解,這兩種要求是並行並置,缺一不可。
民族教育法中的「師資」專章,不過是在說明是怎麼樣的老師才配得上擔任民族教育師資,這才是原住民教師應該扮演的專業、義務與責任。
如果只是爭取工作機會,或只是增加原住民學校原民教師的數量,而不在未來的師資培育、任用制度、教學評鑑及獎勵考核等等設計上,嚴謹考量原民教師在民族教育特殊的角色任務,那麼這些原民師資充其量只是「一般化」的教師,根本不是民族教育法所揭示的課程與師資要求,這樣的師資對民族教育未來發展的貢獻將嚴重受限。
在台灣,一般化教師並不缺乏。就民族教育的精神而言,我們需要的原民師資應具備「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額外專業能力,如果只是工作機會增加或提高原民教師比例,到頭來卻只培養與任用一般化的教師人才,那麼又何需「優先遴聘」?
總之,問題在「民族教育」,而不只是「增加工作機會」。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立報]原視野:大專原民生資源中心與民族教育

2013年4月1日

■Tunkan Tansikian
多年來只聞樓梯響的《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補助要點》,今年初終於正式上路,筆者有幸獲邀協助檢視各校申請文件並提供改進意見,願意就民族教育此一面向所見所聞,野人獻曝若干,權供各校參考。
依該《要點》所列資源中心應辦事項,除了學生資料建立、生活/生涯/課業輔導等工作外,還特別條列了「加強有關原住民族文化陶冶事項」以及「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依其文意,除了一般學科教育外,民族教育亦為資源中心重點工作之一。
若再依一般對於民族教育之界定,此一範疇至少應包括原住民族之傳統文化教育,此外,族群文化於當代社會所面臨之處境及相關權利議題,對於心智已趨成熟的原民大學生而言,亦理應成為其民族教育之一部分。據此歸納言之,大學階段的的原住民學生所應接受的民族教育,至少應包括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以及各項當代權利議題。
觀察此次各校申請案,可喜的是,大部分學校都有觸及民族教育面向,但令人擔憂的是,一方面,還是有少數學校在計畫內容中完全未提及民族教育,另一方面,許多安排有民族教育的學校,其設計內容或者狹隘,或者想像力仍有待開發。愚見如下:
第一,鼓勵原民學生社團舉辦歌舞活動,常被許多學校當成是推動民族文化教育工作項目,此舉並無不可,畢竟豐富的歌舞傳統亦為傳遞文化的重要管道之一。但令人憂慮的是,一來若干學校似乎只將民族教育的眼界侷限於此,二來此類活動究竟屬於專為學校表演性質,抑或真在承傳民族文化,仍有待反思與重新定位。
第二,在若干學校的設計中,民族教育多化為各種社團或課外教學活動,卻少將之融入既有課程設計,民族教育內容隱約中被排斥於正式課程之外。譬如國內大學均有通識教育,但只有少數學校偶而會開設原住民族相關課程,這等於是讓原民生喪失了透過正式課程認識自身民族的機會。 
第三,某些學校確實有在通識教育或原民專班開設原住民族相關課程,但多數侷限於歷史文化內容,較少觸及族群當代議題(譬如自治、土地、教育等權利議題),殊為可惜。對於這一群未來即將成為族群菁英的原民大學生,各校若衡量自身狀況提供一套較完整的民族教育課程—兼具歷史文化與當代議題,對原住民族社會而言將會是功德無量。
第四,若干綜合性大學之計畫內容,其實還可以再多盡巧思善用學校各系所既有教學研究資源,為原民生建構更完整的民族教育體系。
茲舉台大為例,建議該校原民資源中心未來除了爭取於通識教育內系統性地開設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當代議題諸課程,更可以協助台大原民生搜集校內各系所與原住民族研究相關之師資專長與課程資料,將之整合而為一資訊平台,供其在思考自身族群議題時,曉得可於何處取得相關知識或理論資源。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