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中時] 復興鄉升格為區 原民自治來得巧 年底桃園升格直轄市 復興即可選舉區長及區民代表 預算也大受保障

中國時報    B2/桃園新聞           2014/05/15
復興鄉升格為區 原民自治來得巧 年底桃園升格直轄市 復興即可選舉區長及區民代表 預算也大受保障

【林駿剛/桃園報導】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表示年底桃園 升格直轄市後,復興鄉改制復興區仍可選舉區民代表及區長,相較其 他先升格縣市,晚升格的桃縣,原民區自治反而無縫接軌。
  修法通過後,新增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可直選區民代表及區長,這 些區分別是,新北市烏來區、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 區、茂林區,桃園市復興區也在其中。
  復興鄉長林信義原先擔心,立院近來遭占領,擔心法案無法如期三 讀通過,所幸立院快速通過此案,高興到「內心都放起鞭炮了!」他 說,復興鄉最為幸運,因為法案是在桃園升格前通過,不必如新北、 台中市等原民區,要經近4年煎熬才等到自治權。

  林信義說,按修正案規定,直轄市政府給予原民區公所每年預算, 不得少於近3年平均值,區公所大受保障。而去年桃縣府及中央原民 會,合計撥發復興鄉公所約4.7億元預算,若法案未通過,升格後的 復興區公所預算只能靠市政府撥發,經費恐差距幾億元,連人事權也 無法自決。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