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立報]庫巴之火:再思山區部落生態永續作物

2013年6月27日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自1960年代,部落生產已經與大社會整體的產銷體系連結,部落生產的作物要追隨城市居民的需求,放棄傳統原有的粟、陸稻、樹豆、肉豆(皇帝豆)、里芋、甘藷、蔥、藜等作物,改而大量種植蔴竹、桂竹、蔬菜、果樹(蘋果、水蜜桃、梅、蜜李等)、花卉、茶樹、薑、咖啡樹等。
原存在部落大家族的合作分享、輪工或換工等傳統形態,逐漸被個別家庭的重視交易、倚賴貨幣等方式取代;原有的生產因應部落自身需求,所以規模較小,而且技術如刀耕火墾、粗耕、土地間作(隔數年再使用同一區土地)、轉作、多元雜作、少量等,相對於今日以機器整地、區別土石、施肥、噴藥、單一作物、大量生產等方式,對於土地的影響較少。
在千百年的生活實踐經驗中,部落原有的土地及資源利用形態原就是最合宜、永續的利用方式;惟經歷百餘年來,部落的生產方式、作物種類、產銷方式已經深度被殖民,而且部落生產與城市消費需求已經緊密連結。
儘管這種生產消費關係並非純然公平合理,但是所謂「獨立的部落」事實上也已經難以存在,部落與城市間彼此依存的供需互利的網絡而今也無法斬斷,因此,務實之道在於嚴肅省思部落的土地與資源應以何種生產方式、作物永續利用。
基於考量山區部落地質、地形因素及近年來極端氣候等因素,現有大量種植城市居民所需之作物的生產形態,應該積極尋找替代方案,找回並重建曾經存在部落的生物多樣性,並以影響土地、耗費資源最小的方式進行生產(山區還有如野莓、百香果、桑葚、箭竹、蕈、菇、木耳、愛玉子等可食用植物)。
原本即已適應山區部落土地與生態環境,少有病蟲害,也無須施肥,是真正屬於「本土有機」的物種,可以區隔平地或低海拔區域的作物種類,發展部落獨有的特殊作物產業,更能保護土地環境,做到永續利用的目的。
除了經濟作物,原住民族地區(55原住民族鄉鎮市區)大多因其地形陡峭而被劃為宜林地,既為宜林地,則原住民族部落最大之產業允為林業及其相關產業;原住民族部落要發展足以永續且能保護土地的林業,其前提為:一、公部門必須調整以往山區造林價值低於平地景觀造林之錯誤心態。蓋山區造林足以保護土地、涵養水源,對於土地環境及集水區生態均有重大價值。二、主流社會必須改變「土地未開發就是沒有(金錢)價值」的錯誤觀念。
因為閒置或荒野之地,即使沒有耕作、建設而產生貨幣價值,而其價值不在於金錢,而在於環境保育、生態永續的恆久性財富。原住民族土地廣植森林,在氣候變遷日趨極端之時,有其積極性的意義與價值。
三、台灣社會必須建立上游、下游均衡的觀念。目前所有的經營理念,均為重視下游平地居民的安全、便利,卻認為上游山區部落居民的權益是次要的,所以為了下游的供水,水庫集水區的土地要嚴格限制開發,或者建築攔砂(水)壩,導致上游河川生態浩劫、土地流失等災害,卻未見任何實質的補償。山地、平地,上游、下游,其實是一個整體,上方生態體系崩解,下方必然遭殃。
因此,補償與回饋的機制必須積極建立,讓部落居民因為可以獲得足夠生計的所得而願意積極造林、護林,成為山林的守護者。
最後,原住民族生態知識及土地資源永續利用需要「再培力」。族人受到主流社會知識的引導以及習於依循公部門的計畫指示,部落原有的知識、技術逐漸被遺忘,因此必須由部落與學術、公部門多方互動與對話,重新建立一種跟傳統、現代連結的產業經營模式,譬如部落逐漸接納的有機耕作、宅配行銷、生態旅遊等,建立山區部落獨特而有益於生態環境維持的產業網絡,這才是部落經濟得以長久、也能維持競爭優勢的做法,森林與多樣性作物將是值得考量的選擇。(成大台文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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