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汪智博、劉人瑋、王玉樹╱連線報導】爭議多時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昨進行第7次環評審查會,逾千支持與反對民眾隔著馬路叫陣、對嗆,濃濃火藥味一路延燒至環評會場內。環保人士雖多次以程序問題阻止會議進行,甚而跳窗衝入場中,不過很快就遭警架離。但最後出席的8位環評委員(包括縣府3局處首長、5名學者),還是決定「有條件」通過環評。
消息傳到場外,支持民眾高聲歡呼,認為將可吸引財團投資東海岸,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但環保團體抨擊違法環評,將再提訴願和行政訴訟。
先蓋好才補環評
雖昨日的環評審查會下午2點才舉行,但上午11時,反對與支持的兩個陣營,已有上千人聚集在台東縣府前,為避免發生衝突,警方將兩方人馬隔離在縣府前方中山路2端,兩邊支持者各持標語、高聲呼口號對嗆,但在200多名警力阻隔下,雙方並未爆發衝突。
縣府15位環評委員,有7位請假,剛好過半的8位委員出席,會議開始先讓正反兩派的8個團體代表、10位民眾表達意見。
反對者質疑美麗灣旅館、游泳池、停車場都已蓋好,卻拖到如今才補做環評,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痛批「已違反《環評法》預防原則」,另也抨擊環評委員組成幾乎都是環工背景,缺乏對社會、文化衝擊的考量。
縣府15位環評委員,有7位請假,剛好過半的8位委員出席,會議開始先讓正反兩派的8個團體代表、10位民眾表達意見。
反對者質疑美麗灣旅館、游泳池、停車場都已蓋好,卻拖到如今才補做環評,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痛批「已違反《環評法》預防原則」,另也抨擊環評委員組成幾乎都是環工背景,缺乏對社會、文化衝擊的考量。
須有監督委員會
而支持開發的台東民眾則慨嘆說:「我只想在家鄉找個可以餬口的工作。」還指責環保團體只會喊台東是後花園,建設落後都台東人扛。
會議過程中,環盟人員提出多次程序問題,數度引發口角衝突,甚至有學生打開會場窗戶跳入場中抗議,學生不聽制止,最後遭警方強制驅離。
昨傍晚5時由會議主席、縣府環保局長黃明恩宣布「有條件通過」環評。附帶條件包括美麗灣公司須履行承諾包括水土保持標準應採高標準、垃圾與廢棄物轉運至高屏焚化爐計劃、污染防制措施再加強、結合在地原住民文化,以及應結合當地社區、學者及環保團體成立外部監督委員會等。
會議過程中,環盟人員提出多次程序問題,數度引發口角衝突,甚至有學生打開會場窗戶跳入場中抗議,學生不聽制止,最後遭警方強制驅離。
昨傍晚5時由會議主席、縣府環保局長黃明恩宣布「有條件通過」環評。附帶條件包括美麗灣公司須履行承諾包括水土保持標準應採高標準、垃圾與廢棄物轉運至高屏焚化爐計劃、污染防制措施再加強、結合在地原住民文化,以及應結合當地社區、學者及環保團體成立外部監督委員會等。
「行政凌駕司法」
環盟人員聞訊當場翻桌怒罵,而場外反對陣營也高喊:「違法環評、台東之恥!」環保律師詹順貴痛罵:「行政凌駕司法,令人憂心。」一定會提訴願,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環評無效」訴訟。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表示,地方通過環評後已補足了此案程序,等於此案已告一段落。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說,既然是有條件通過,表示這件事還沒塵埃落定,會請營建署先去了解條件為何。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表示,地方通過環評後已補足了此案程序,等於此案已告一段落。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說,既然是有條件通過,表示這件事還沒塵埃落定,會請營建署先去了解條件為何。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事件簿
1987/05
.台東縣府規劃卑南鄉加路蘭段346及346-2號之5.9公頃土地,經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興設杉原海水浴場
2004/12
.台東縣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簽約時核定的投資計劃0.95公頃
2005/10
.美麗灣取得建照,開始動工(開發案約1公頃)
2006/04
.美麗灣擴大基地範圍至6公頃,申請變更投資計劃,同年9月,業者主動提送環境影響評估
2007/08
.環團提出「停止開發」訴訟,環保署發文給台東縣府要求美麗灣停工
2008/0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府敗訴,要求業者停工(1公頃部分)
2008/06
.第5次環評通過(6公頃部分)。同年9月,台東縣府同意變更投資計劃為6公頃
2008/12
.環盟委託律師詹順貴告發台東縣府環評無效案訴願被環保署駁回,接著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
2009/08
.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環團勝訴,判決台東縣府應「撤銷環評」
2012/01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定讞,撤銷第5次環評的結論
2012/02
.台東縣府要求美麗灣停工,業者4月補足資料再提環評審查
2012/09
.環團「停止開發」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團勝訴定讞,1公頃部分停止開發
2012/12/22
.台東縣府召開6公頃部分第7次環評審查會,有條件通過環評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各級法院、《蘋果》資料室
.台東縣府規劃卑南鄉加路蘭段346及346-2號之5.9公頃土地,經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興設杉原海水浴場
2004/12
.台東縣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簽約時核定的投資計劃0.95公頃
2005/10
.美麗灣取得建照,開始動工(開發案約1公頃)
2006/04
.美麗灣擴大基地範圍至6公頃,申請變更投資計劃,同年9月,業者主動提送環境影響評估
2007/08
.環團提出「停止開發」訴訟,環保署發文給台東縣府要求美麗灣停工
2008/0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府敗訴,要求業者停工(1公頃部分)
2008/06
.第5次環評通過(6公頃部分)。同年9月,台東縣府同意變更投資計劃為6公頃
2008/12
.環盟委託律師詹順貴告發台東縣府環評無效案訴願被環保署駁回,接著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
2009/08
.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環團勝訴,判決台東縣府應「撤銷環評」
2012/01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定讞,撤銷第5次環評的結論
2012/02
.台東縣府要求美麗灣停工,業者4月補足資料再提環評審查
2012/09
.環團「停止開發」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團勝訴定讞,1公頃部分停止開發
2012/12/22
.台東縣府召開6公頃部分第7次環評審查會,有條件通過環評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各級法院、《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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