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18 22:24】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今天舉辦「原住民族電視專屬頻道未來營運方向與策略」公聽會,提出四大主張,包括政府應依法將原民台交由原文會經營,保障原住民族傳播權及主體性;另呼籲政府應提供原住民族無線電視數位化頻道、應儘速修法使原民台獨立營運,及編足經費保障原民台永續發展。
行政院原民會日前舉辦公聽會,原文會遭外界質疑「對原民台獨立於公視之外,是否準備好了?」原文會今天自辦公聽會,回應外界疑慮及聆聽意見。與會的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主張,原民台應儘早脫離「寄養家庭」,成為專屬頻道,才能強化主體性。
原文會執行長舞賽指出,目前原民台年度預算三億餘元,相較於公視九億元、客家電視台四億元,明顯不足。據規劃,原文會若欲與公視策略合作,分兩年階段性走向獨立營運,第一年、第二年,各需四億二千多萬元、四億六千多萬元的經費。
傳播學者林福岳說,加拿大的原民台向用戶收費,對原住民用戶給予折扣甚至免費,等於是非原住民在支持原民台;紐西蘭的毛利台,四分之三的收視者為非毛利人。原民台如何擴及到非原住民收視者,需再思考。
台灣原社社長汪明輝認為,原民台除應提振文化,更應傳遞「什麼是正確的原住民文化?」他說,原民台節目,經常被發現諸多錯誤,未來需加強審核改進。
原文會執行長:籲NCC保留原民台頻道
舞賽提及,NCC第一梯次發放的數位電視執照,沒有原民台,擔心未來原民台獨立後,族人反而收視不到,呼籲NCC在發放第二波數位電視執照時,務必保留原民台頻道。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受訪亦指出,原民台為國家預算捐贈,目前部落九成居民都有收視習慣,原民會已向NCC反應此事,NCC表示會設法因應。
孫大川另指,過去因「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及「公共電視法」規範,由原民會補助經費,委託公視經營及製播原民台節目。在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通過後,原民會轉將預算捐贈原文會,由原文會委託公視經營製播節目。
孫大川強調,原民會也期待原民台能獨立營運,但待修法;且原民會審查小組評估原文會提出原民台獨立營運計畫,在財務規劃、人員移撥、經營方針等還不夠成熟;原文會想擴張原民台預算,須提出充分計畫及理由,原民會才有立場向行政院爭取。
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自由] 原民台獨立營運 原文會辦公聽會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