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立報]學者籲修法 讓族群頻道獨立


學者籲修法 讓族群頻道獨立

2009-3-22 22:26 作者:陳威任
【記者陳威任整理報導】公廣集團下的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定位未明,屢遭外界質疑公正客觀性,上週一場座談會,多位學者表示,公共電視法的法條規範已無法適用現狀,必須透過修法改善,同時在公共電視法下設立族群專章,讓原、客、宏各台取得獨立自主的地位。



立院上個會期通過決議,要求原、客、宏三台在執行年度預算時,舉凡新聞、一般節目、節目企畫、節目製作播映等費用明細,須逐項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主管機關要對所主管的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的責任。


原客新約遲遲未簽


根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客視、原視、宏觀等頻道的節目製播,雖已交由公視辦理,但因公視法未能與時俱進完成修法,導致公視與三大電視台間的權利義務不明。


此外,受到主管機關原民會及客委會與公廣集團在採購契約上無法達成共識,原、客兩台標案雖然已於今年228日到期,卻遲遲未簽新約,至今仍處於法令的空窗期。


與會的公共電視董事梁定澎認為,原住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當初成立時,有其政策目標,本來就不是為了公共化而設立的,因此存在許多期望和現實的落差。政府應將政策訂定清楚,規劃良好的治理機制,追求公眾的最大利益。


前公視總經理胡元輝表示,客家電視和宏觀電視的內容若由政府審查,節目的獨立性會受到很大的侵害。現行公股條例脆弱的法制架構,根本無法解決原民台、客家台和宏觀電視未來的妥適發展,所以需修公視法。


經費來源必須獨立


胡元輝進一步建議,公共電視法可獨立列出族群服務的專章,規範族群電視台在公廣集團內的特殊地位,包括族群代表機構與人士參與決策的機制等。同時他也主張公廣集團經費來源以建立直接向民眾收取收視費為最佳;要不然就是由統一的行政機關辦理捐贈。


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須文蔚則認為,原、客、宏要避免受制於政府預算或現行以標案方式製播節目,不在於組織法的修正,而在於找到健全的財務模式。


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林麗雲也表示,特殊服務頻道應納入在公共廣電的治理架構中,訂定「族群服務專章」,獨立於主管機關之外,在經費上不再以標案進行,預算應由公廣集團的主管機關統一每年編列,享有穩定財源。


原民台台長馬紹‧阿紀表示,當初原視設立目標是保存原住民文化,並建立族群共識的重要平台,但目前原視預算不僅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也與媒體專業發展機制衝突,節目製播以一年一標形式進行,原民台一直處於流浪的狀態,一些承辦業務也窒礙難行。


客家台台長徐青雲認為,語言需要傳承,在現有環境之下,只有透過族群公共電視台,才有更多可能,建議以族群專章方式確保族群頻道的自主權,財務由政府收受捐贈再統一分發。因為如果財務不足,就必須藉著重播和購片方式經營,節目品質和理想就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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