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動起來
2006/08/03
■鄭安住
今天到學校參加教評會,討論代課老師招考事宜,在校園中遇到一位原住民籍學生詢問族語認證的事情,我才突然想到這個暑假已過了一半,為何相關單位還沒公布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事宜?
為提升原住民學生母語能力,進而成為文化傳承的新尖兵,教育部早已修訂「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規定原住民籍考生應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方可享有加分優待。也不要因大人的疏忽,讓這些原本弱勢的學生更加弱勢。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指出:「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但是就現況來看,原民會的作為實在不夠積極。(作者為北縣五峰國中教師)
2006年8月13日 星期日
[自由] 原民會動起來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