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自由] 布農、雅美、鄒族 可行性較高


布農、雅美、鄒族 可行性較高

2010/09/19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原民會日前對國民黨原住民立委溝通「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時透露,若依行政院版立法通過,未來實現自治區可行性較高的原住民族只有鄒族、布農族與雅美族,同時為避免破壞現有地方政府行政區域,馬政府採自治區與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重疊方式設計。

據轉述,原民會主委孫大川認為,區域重疊是妥協下的設計,像花縣全縣就有十三個山地或平地原住民鄉,台東縣除綠島外,其他行政區域都是原住民鄉,若採切割方式,未來花蓮、台東都會消失。

與原民主張落差大

這個好不容易讓行政院長吳敦義、負責審查本案的政務委員高思博點頭的版本,其實與原住民團體主張落差不小,再加上潛在原住民自治區域多達五十五個鄉(鎮、市、區)行政區域,面積佔近半個台灣,勢必對許多直轄市、縣(市)政治、經濟資源帶來衝擊,審查必障礙重重,且第七屆立委任期只剩一年多,此案要在本屆通過並不樂觀,但對政府而言,至少算是選前給原住民一個「交代」。

據轉述,原民會評估,集中在台東縣蘭嶼的雅美族,分布於嘉義縣阿里山、南投縣信義鄉(部分)、高雄縣桃源(部分)、那瑪夏鄉(部分)的鄒族,以及分布在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部分)、高雄縣那瑪夏與桃源鄉、台東縣海端與延平鄉、花蓮縣卓溪與萬榮鄉(部分)的布農族,最具成立條件。至於集中在南投縣魚池鄉(部分)的邵族,由於人數僅六百人,又毗鄰布農族,原民會建議邵族、布農族考慮合併為一自治區。

雖然「原住民族自治法」被定位為「原住民族版地方制度法」,但政院版草案說明欄中明確指出,原住民自治區域「僅為自治區執行特定任務之區域,不涉及地方自治團體行政區域的調整」,因此未來原住民自治後,並不會割裂目前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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