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自由] 原民自製紅外線獵槍判無罪 檢上訴

原民自製紅外線獵槍判無罪 檢上訴
2014/01/20


警方起出杜男私製的獵槍,雖造型簡陋,但可打穿4毫米鋼板,射程超過70公尺,威力驚人。(記者邱芷柔翻攝)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杜姓原住民自製獵槍遭起訴,但一審法官認為槍枝粗糙,基於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判無罪,檢方質疑該獵槍配備紅外線(見圖,記者邱芷柔翻攝),火力強大,不適用原住民免責條款,於日前提起上訴。

杜姓男子去年被警方查獲土造長槍一把、鋼珠138顆、工業用火藥百餘顆、紅外線瞄準器一副,雖杜男強調自製獵槍是為了驅趕山豬,但檢警測試該長槍可射穿4毫米鋼板,射程超過70公尺,威力強大,依法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該槍結構簡單,攜帶不便,難以做為近身武器,且須每次發射後重新裝填,用於犯罪有所不便,加上該槍缺來復線,準確性差,故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條不罰之規定。


檢方不服,以美國為例,擁有合法槍枝定有嚴格規範,我國所規定的「獵槍」,實無明確定義及規範可供參考,純以使用者是否做為狩獵使用來判斷,原住民免責條款立法原意,在於保障傳統文化並兼顧社會秩序,槍枝應符合高院判決明示的結構簡單、性能低,杜男槍枝比起傳統獵槍,火力強大許多,不適用免責條款。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