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人語言不通 通譯服務又不足〉議員催生原住民法庭
2011/03/30
〔記者林欣漢/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昨天邀集民意代表、律師和學者舉行司法改革民意座談會,花蓮縣議員笛布斯.顗賚說,花東地區原住民人口比例高,但法庭的原住民語言通譯人員服務不足,素質也不佳,讓原住民涉案時無法完整陳述,有損自身權益,她建議司法機關應儘速成立原住民法庭。
笛布斯.顗賚說,部分司法人員僅有漢人價值中心的法律思維,無法體察不同族群既有的價值規範,導致衝突不斷,她也建議司法改革應增設原住民的法律扶助機制。
本身是阿美族的笛布斯.顗賚說,一名世代居住在保留地的原住民,被申請承租保留地的漢人控告侵佔土地,檢察官偵訊時,因聽不懂檢察官語言要求通譯志工在一旁翻譯,檢察官卻叫他閉嘴,令她感到不可思議。
笛布斯.顗賚再舉例,司馬庫斯3名部落族人在傳統領域清理被颱風吹倒的路樹,卻被法院依違反森林法判刑,雖最後獲判無罪,但族人的身心已受到傷害,也間接浪費司法資源;其他像還我土地運動事件、槍械管制及動物保育與原住民傳統狩獵衝突、山野耕作及竊佔罪等,也都顯示原住民的傳統生活價值與現代法律價值間的衝突仍不斷在發生。
笛布斯.顗賚說,司法應該是為民服務,不是統治恐嚇人民的工具,現行法律扶助機制不足,讓許多貧困的原住民無法獲得公平的司法資源,法官和檢察官應該對各制度都有所涉獵,才能在執法時有基本的素養因應。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說,司法不了解不同族群的價值典範,的確亟待改進,未來會繼續深入了解民眾意見,加以分類彙整,積極評鑑,如是地檢署業務範疇,會參酌辦理及改善,若有政策或制度上的問題和建議,也會向上級呈報,作為司法改革政策的參考,切實反映民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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