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自由] 〈北部〉部落亮點徒耗1.1億 縣府遭糾正

〈北部〉部落亮點徒耗1.1 縣府遭糾正

2014-08-26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於一百年三月提出部落亮點計畫,並納入縣府重要政策,且在縣議會第十七屆第三次定期大會施政總報告中表示,將投入一億六千萬元推動原住民部落亮點計畫,但因計畫執行欠縝密未能完成演出,兩年度共編列一億一千二百四十四萬元,徒耗鉅額公帑支出,遭審計部花蓮審計室糾正。


部落亮點的定目劇,包括服裝等計畫執行,因欠縝密未能完成演出。 (記者游太郎攝)



縣府︰加強重要施政計畫執行力
縣府回覆審計部時則表示,全案決定以定目劇策略推動部落亮點計畫以來,已大致底定整體處理方向,但因製作執行案承攬廠商專業能力未如預期,經綜合考量,由縣府主管會議決議交辦終止契約,連帶造成周邊計畫接連解約,未來將研謀有效因應對策,加強提升重要施政計畫執行力,以強化政府施政形象。
發包四採購案 約五千四百餘萬元
花蓮縣審計室指出,縣府規劃原住民部落亮點計畫,初期先在北、中、南區先設立一個部路亮點,未來再擴大到全縣各部落,幫助每個部落成為「金雞母」,讓部落鄉親的收入增加,但是花蓮縣府為推動「花蓮縣部落亮點北區觀光定目劇場」,在一百年度追加預算五千二百三十四萬元,一百零一年度編列預算六千零一十萬元,共一億一千二百四十四萬元,原訂的一億六千萬元並未編列完成,且截至一百零一年底止,僅發包四項採購案契約,金額計五千四百四十一萬元,並未依計畫執行。
花蓮縣審計室表示,縣府的執行結果共有三項缺失,首先是執行原住民歌舞人才培訓計劃過程倉促,且缺乏事前完整妥善規劃,即貿然編列預算執行,造成計畫銜接未當,培訓學員流失,影響計畫訓練成果甚鉅。
其次為辦理部落亮點北區觀光定目劇場,欠缺事前縝密規劃,契約簽定內容未臻妥適,且未全盤控管契約執行進度,即貿然對外公布展演期程,屢次造成演出日期延後。
另一重大缺失為,辦理部落亮點只擬定計畫大綱,欠缺事前完整規劃及具體推動計畫,致後續執行過程倉促,終未能完成正式演出,徒耗鉅額公帑支出,且嚴重影響施政形象。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