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達魯瑪克部落 爭取設自治鄉
2014-07-19
〔記者張存薇/卑南報導〕質疑政府打壓原民文化、也未支持地方建設,卑南鄉東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爭取與台東市蘇巴陽、新園部落結合,成立自治鄉,以公平、正義、尊嚴的享有自然自源、主權與自治權;原住民族行政處則指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仍在行政院跨部會研議中,目前無相關法源依據,不過可先以生活公約等方式凝聚族人共識。
達魯瑪克部落小米收穫祭現場拉起白布條,爭取設自治鄉。 (記者張存薇攝)
原民處︰目前無法源依據
達魯瑪克部落昨天舉辦小米收穫祭,會場掛了好幾塊白布條,爭取「建構自治鄉的經濟與觀光基礎、山林文化傳承」、希望跳脫「民生凋蔽、文化流失的困境」、「達魯瑪克部落族人能公平、正義尊嚴享有兩萬多公頃土地自然資源、主權與自治權」。
前村長蘇金城說,達魯瑪克部落傳統領域有兩萬八千公頃,是卑南鄉生態最豐富的,但政府給的資源卻最少,台東市八十五%自來水是大南南、北溪,自來水回饋地方經費變成鄉公所「零用錢」,地方沒有主導權,很不公平。卑南鄉長吳信義解釋,台東市自來水是來自利嘉溪,大南溪是沒有相關回饋金的,這是族人誤解,此外,公所對每村均有基礎建設,並非不支持。
小米收穫祭執行長周添來說,文化廣場本來就是部落族人居住之地,部落青年自發募款,要在堤防邊文化廣場蓋青年會所「阿拉古萬」,但縣府建設處卻要求不能再蓋。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文化廣場位於河川行水區,依規定不能有固定式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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