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原住民自製獵槍限制多,議員江堅壽建議,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原住民傳統與文化訂出相關規範,再交由警政署執行。
江堅壽指出,民國八十七年針對原住民自製獵槍的規定不合時宜,也未考量到使用安全,由於原住民使用獵槍狩獵有其傳統及限制,並非可隨意使用,建議應由原民會訂出相關規範,再交由警政署執行,不過再未修法前,建議先開放使用相對於安全又穩定的工業用底火「喜得釘」。
他進一步表示,不否認有少數不肖族人可能常打獵,但以即將展開的卑南族年祭為例,將要求族人杜絕夾帶外族人,並希望由警察單位協助登記名冊、獵物內容,以建立良好傳統的狩獵分享文化。
警察局長陳永利說,由原民會訂出規定的建議很有創意,的確是可思考的方向,不過槍械使用不當,不論是過失或意外,仍會造成人命傷亡,違護民眾安全是大家共同的目的,為何喜得釘爭議無法解決,就是因為喜得釘結構和一般子彈一樣,火藥量大的和自制槍枝的殺傷力幾乎不分軒輊。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自由]自製獵槍 東縣議員促由原民會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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