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有關原鄉師資,多方意見曾反映原鄉部落學校中的原住民籍師資不足問題。在《原住民族教育法》中雖有訂出「原住民族中小學、教育班、重點學校教師缺額應優先聘任原住民族教師」,包括校長遴選在內也相同。但現行教育系統內狀況並非如此。
3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安排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備詢「原住民族教育政策」,並就《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3、25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
原住民教育政策部分,日前有花蓮瑞穗的學生因往返醫院和學校之間,以徒步方式趕回學校考試,立委要求教育部重視偏鄉弱勢學子受教權益,包括交通與教育資源不均等問題。
立委高金素梅要求,教育部和原民會應盯緊部會發給地方政府的補助,究竟用在哪些地方。她說,有不少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已編列修繕學校的預算,只因學校有一兩名原民生,以此名義向中央拿補助款回地方,給學校用在硬體施作,該補助卻未落實到原住民學生學費或其他方面的補助上,有占用原民生權益之嫌。
在12年國教方面,日前包括高雄市已有原民籍議員表示,擔心族語認證將會受到12年國教衝擊,學習成效不彰。因12年國教超額比序項目中多元學習表現,並非所有考區都將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視為一項考生的多元能力,各區不同調,特別引起族語教師憂慮。3日立院中亦有客家縣籍立委表示,應將客語認證列入多元學習表現,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會再謹慎研議。
3日會中通過修正草案,有關《原教法》第23條原住民籍師資培訓,教育部應與地方政府視需要協調在大學中設立公費生師培專班。第25條內容為地方政府開缺招考聘用原住民教師,立委要求教育部應在《原教法》修正通過公布後5年內,將原鄉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逐步提高到該校老師總人數1/3。但此次修正尚未討論到原住民族地區的幼兒園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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