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5年條款 山坡地買賣更氾濫?
2012/05/2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將審查「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正案,多位原住民立委聯合提案,取消第37條原住民必須在山坡地耕作或擁有地上權滿5年,始可買賣的規定,環保團體痛批將引爆山坡地浩劫。
立委提案文中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的設置,是經政府認定為原住民祖先所擁有使用的土地,但現行辦法卻規定原住民必須在自己土地上耕種或擁有地上權滿5年才可以進行土地買賣,十分不合理。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則痛批,目前原住民將土地違法賣給漢人,漢人濫墾濫建等違法開發情況相當普遍,一旦取消5年條款,山坡地買賣將更為熱絡,石門水庫集水區問題重重,就是悲慘案例,環保團體將全力阻擋此案通過。 (記者劉力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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