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自由] 設原民法庭 司院擬引進長老參審制


設原民法庭 司院擬引進長老參審制
2007/09/3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國中有國?日前司馬庫斯原住民取用風倒櫸木被判有罪,引發原住民傳統與國家法律衝突的爭議。司法院加緊研議設置「原住民法庭」,並參考澳洲「長老參審制」,讓原住民權益在原住民熟悉的審理程序中獲得保障。

審理程序保障原住民權益
將來原住民法庭審理案件類型,司法院研議將原住民所涉的特殊刑民事件案全都列入考量;至於爭議較多的原住民保留地及原住民傳統領域所涉及的相關行政訴訟案件,也會考量納入,設置地點則傾向於花蓮、南投及屏東等原住民保留地較多的地區。

司法院表示,原有意研擬籌設原住民法院,但考量每年原住民案件約百餘件,決議朝規模較小的「原住民法庭」方向規劃。在現有的法院中,以專庭專人辦理原住民案件;至於原住民法庭法官,也不一定要由原住民來擔任,但一定會有懂原住民語言的通譯。

司法院表示,原住民的部落傳統,遠比目前的司法制度更早出現在台灣,原住民的生活傳統與領域觀念,也與一般民眾不同。例如九十二年間,阿里山鄒族達邦社頭目汪傳發認為漢人至部落盜採集蜂蜜,強將蜂蜜扣留,最後被依搶奪罪判刑半年確定;司馬庫斯原住民在部落內因取用風倒櫸木,前天被高等法院依森林法判刑三個月,均引起原住民不平。

減少傳統與法律間的衝突

一手推動原住民法庭的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今天正式卸任。他表示,在文明社會中,更應尊重少數民族,且原住民在漁獵、傳統土地領域及親屬繼承均與漢民族有異,有必要成立專庭處理,日前司法行政廳長高金枝赴澳洲及紐西蘭考察,已蒐集許多寶貴資料,會加緊研議。

民間司改會常委高涌誠律師說,陳水扁總統曾說過台灣政府與原住民的關係是「國中有國」的關係。高涌誠說,原住民比漢人更早來到台灣這塊土地,對原住民來說,漢人是掠奪者,有時法官也無法跳脫純法律的考量,造成「漢原衝突」不斷,他肯定司法院研議設置原住民法庭的方向。

另有法官認為,原住民法庭應考量「公平原則」,若是兩造有一方是非原住民,卻是以原住民法庭審理,是否會對非原住民的另一方不公平,甚至造成種族歧視的爭議,應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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