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8日 星期日

[中時]《新的台灣經驗》


【文╱吳豐山╱公共電視】

  <<擴大公共廣電扭轉台灣閱聽的主流動力>>英國的公共廣電BBC,有8個電視頻道,多達240台的廣播電台,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共廣電典範,其年經費約新台幣一千七百億上下。日本的NHK在國際上也卓有口碑,其年經費更超過新台幣二千億,連國民所得比我們少的韓國之KBS,也很有決心,年經費高達新台幣三百四十多億。相較之下,台灣公共電視一年僅九億元的經費規模,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最近以來,擴大台灣公共廣電規模,似乎已逐漸成為社會共識,這是一個令人欣慰的發展。不過國人同胞事實上對公共廣電瞭解並不深入,即使在行政、立法兩部門,對公共廣電有充分暸解的也並不多見。筆者很高興能利用中國時報這個版面,用一般語言,對公共廣電做一番深入淺出的說明。

  自從廣播和電視發明以後,人類對這兩項發明的使用,大抵可以分成三類:一是由政府掌握經營權,主要是把它當作片面傳播政治理念和作為的工具;二是由商界人士經營,以追求商業利潤為經營的最大考量;三是認為廣電不應該是官方的傳聲筒,也不應該是少數商人營利的工具,因此出現第三種使用型態,那就是把廣電科技當作替公眾謀求福祉和促進社會整體進步的媒介,這就是公共廣電。

  不過,三種使用方法,在一個國家裏頭,常常同時存在。有的國家先有公共廣電,後來才有民營廣電,如日本、英國。有的國家先有民營廣電,等到發現民營廣電出現大毛病,才發展公共廣電,以作調節,如美國、台灣。

  公共廣電機制

  基於排除政治干預及營利作為

  公共廣電通常有一套制度設計,以排除政府和政黨的干預,同時排除營利作為。它被要求製作高品質節目;服務大眾以外,還被要求服務大社會裏的某些分眾和小眾。比如說少數聽障者或者像台灣原住民族這種在國民總數裏頭只占百分之一點多的閱聽同胞。

  因為公共廣電要照顧很多情況不同的閱聽人,所以廣播和電視頻道都不會只有一個。像英國的公共廣電BBC,電視頻道就有8個,廣播電台多達240台,就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共廣電典範。

  台灣公共電視

  逐漸贏得社會各界肯定

  我國的廣電事業,一開始是以政黨或政府作為投資和經營的主體。在廣播部分,後來有民營電台的出現。在電視部分,所謂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就是黨政軍資本為主體、民間資本為點綴的安排。解嚴以後,一切鬆綁,大量民營廣播電台成立,此外還有兩百家所謂「地下電台」。無線電視雖然只多了民視一家,可是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大量出現,都是民間資本,整個廣電事業於是形成了表面極為繁榮、實際上卻是惡性競爭,並且失去專業章法的混亂局面。

  台灣公共電視體系早在戒嚴時代由當時的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建立,孫院長誠為高瞻遠矚的政治家,不過可能因缺乏足夠的共識,台灣公共電視的籌備一波三折,直到民國八十七年,包括三棟大樓、八個攝影棚的內湖公共電視才落成開播。美中不足的是,當初以年經費六十億作為規模建設的內湖公共電視,到要開播時,立法院只決議年撥十二億經費,而且每年遞減百分之十,其餘要公視「自籌」。

  每年遞減百分之十的條款在遞減到剩下九億的時候,立法院各黨派終於發覺立法有誤,把它修廢了。現在公視大概每年自籌五、六億元,公視就運用這總共大約十四、五億的經費和單一頻道,孜孜矻矻地做出了一點成績,逐漸贏得社會各方普遍的肯定。連國際上也有所注目,二○○六年國際公視年會將由台灣公視主辦,即為明證。

  年度經費規模

  放諸國際小巫見大巫

  數目字的所謂大小,基本上是比較出來的。

  我們也許有不少立法委員,認為給公共電視一年九億不錯了!筆者在立法院備詢時,好幾次提到先進國家公共電視的經費規模時,很多委員才感到驚訝。

  以英國為例,年經費大約總在新台幣一千七百億上下,日本是大約新台幣二千億,德國也是大約新台幣二千億。我兩年前去韓國,這個國民所得比我們少的鄰邦,很有決心,那一年是新台幣三百四十三億。我們這裡很多頻道播韓劇,這些品質不錯的連續劇就是它們的公共電視KBS拍製的。

  各國公共電視經費來源各不相同,英國是立法特准BBC向每台電視機和收音機收執照費。日本是立法特准NHK向每個收視戶收取收視費。德國有執照費、收視費以及小量廣告收入。韓國有國家預算、有廣告收入。美國全國有大約400家公共電視台(PBS)主要經費來自地方政府和民間捐獻。

  數位化之後

  公視可壓縮出三至六個頻道

  黨政軍退出媒體是民主社會發展的重要一環,解嚴後大家有了這種共識,這是好事一樁。現在廣電法修正了,黨政軍退出媒體也有了二 ○○五年底落實的期限。這是擴大台灣公共廣電的好時機。隸屬客委會的客家電視台、隸屬原民會的原民電視台(尚未開播)以及隸屬僑委會的宏觀頻道,依法必須脫離政府。脫離的方法有二:一是分別在各該機構下成立像內湖公視一樣的基金會去運作,一是撥歸內湖公視統籌;筆者相信各方權力人士當不至於把各自為政當做上策。

  此外,華視和台視,一公一民是目前行政部門的規劃,連維持民營型態的台視,官股也規劃交給內湖公視管理。立法院如何議定未可預知。有一個普遍存在的質疑是,數位化後,內湖公視就可自己壓縮出三至六個頻道,為什麼華視非要公共化不可?

  這個質疑是言之成理的,不過假使我們著眼於台灣整個廣電生態的根本改變,正確答案就可浮現。

  未來台灣公共電視,合宜的配置是一個綜合台、一個終身學習台、一個公共事務台、一個行動電視台(內湖公視已開播在大高雄地區的 DIMO電視,將來很快就可擴及全台)、一個兒青頻道,以及客家、原民、宏觀三個頻道。總共八個頻道。如果客家台、原民台能併為多元文化台,並擴大服務所有族群,俾從自我肯定提昇到相互欣賞,以涵養和諧,那就更好。

  然而則錢從哪裡來?一個公共電視集團,一套後勤管理、一套決策體系,營運成本會降低、資源易於整合掌握,不過,我必須坦白以道,這邊幾個三億那邊一個九億加起來是不夠的。

  因此,謹建議修改公共電視法,特准公視集團可以按戶每月隨電表收取一百元(貧戶不收,山區收視不良戶也不收),一年大概可有七十億元,雖然也只是小兒科,但絕對可以預期做出比現在好上幾倍的成績。

  至於廣播部分,現在由政府經營的電台,假使也順勢併入公共廣電集團,是一種作法。全部併入已經公共化的中央廣播電台,自成一個公共廣播集團,也是一種作法。

  累積新台灣經驗

  創造國家社會進步的正數

  走筆至此,不禁想要一吐心中塊壘。

  筆者服務台灣傳播界已逾三十五年,其中前二十年身處戒嚴時期。在戒嚴時期,台灣的集會結社自由是被限制的,言論自由也是被限制的。當時知識分子同感如果不打破這些限制,台灣社會的生機將萎靡不振,自然也就難期國家正常發展;因此很多人勇敢地投身奮鬥的行列,筆者很榮幸地也忝為傳播界參與奮鬥的一員。

  可是,解嚴迄今十五年又半,筆者必須坦白地說:當初所期盼的解嚴後家國,並不是今天所呈現的這幅圖像。不自由的痛苦和自由以後的混亂所帶來的痛苦,其實是等量齊觀的。試看:

  ─治安敗壞,歹徒橫行,人們一不小心就會遭遇槍擊或綁架,這與戒嚴時期因為政治的理由失去自由,有什麼兩樣?

  ─由於決策錯誤或由於施政怠惰,天上下來一場大雨,漫山遍野土石橫流,就見一串家破人亡,解嚴又比戒嚴時期多了多少身家生命的安全保障?

  ─過多的選舉次數和激越的對立,使社會持續處於割裂狀態,這比戒嚴時期的壓制與反壓制好到哪裏去?

  ─戒嚴時期有報禁、電台禁,解嚴之後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可是大多數傳播內容不堪聞問,限制資訊傳播和錯誤低劣資訊傳播,其實同樣有害社會,那麼這個極端跟那個極端又有什麼不同?

  毫無疑問地,台灣當前的諸般情況,值得大家深思檢討。不過筆者仍願樂觀的相信,導正自由以後的歪風決不會比推倒專制高壓的圍牆困難,只要足夠多的有心人,混亂總有終止的一天。

  據實而言,戒嚴與解嚴畢竟造成兩個不同的施為空間。筆者在公共電視服務六年半期間,前後歷經一次政黨輪替、兩位總統、四位行政院長、七位新聞局長,這期間,沒有一個領導人違反公共電視法,伸進干預的手。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今後有人會改弦更張或另闢蹊徑。公共電視已經成為一塊難得的淨土,擴大台灣的各個公共領域,以端正社會,絕對有成為新的「台灣經驗」的很大可能。

  筆者不敏,在千頭萬緒的導正工程中只提導正傳播亂象之一端,希望採擷先進國家已經證明成功有效的方法--以具規模的公共廣電作為我國廣電主流,讓人們從公共廣電的服務中得到正確的新聞、有用的資訊以及真正的娛樂,同時,日久讓民營媒體也見賢思齊,同作國家社會進步的正數。

  綜合言之,廣電事業可以是國家社會進步的動力,也可以是阻力。以迎合為經營取向或以提升為經營取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思考。更何況廣電事業牽連國家主體文化的建立,牽連公民社會的形成,同時,影音產業也是國家經濟的重要一環,萬不可等閒視之。

  台灣有必要整頓廣電生態,也有能力擴大公共廣電規模;殷盼朝野各方有志,堅定信念,共謀功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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