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3日 星期二

[蘋果]各級政府可自訂通用語 《國家語言發展法》一旦通過

各級政府可自訂通用語

《國家語言發展法》一旦通過

【陳幼臻╱台北報導】文建會已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摒除官方語言的概念,將現行國內所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手語、書寫符號和方言,都定義為國家語言;各級政府在立法機關通過後指定通用語言,並依該法規定提供多語服務。


方言出頭

該法施行後,所有語言一律平等,國語不再獨尊。文建會已將該法草案上網公告,到三十日止,將廣納各界意見供修正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未來不再獨尊國語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天說,「《憲法》或法律並沒有獨尊任何語言的規定」;《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精神,是轉變過去「零和」的想法,「在適用官方語言的同時,也鼓勵並保障其他語言,以免變成單一國語獨尊的局面」。
文建會副主委吳密察昨天舉行記者說明該法內容。他認為,「這個法將讓大家的溝通增加,透過溝通與對話的團結,才是真團結」。
但長期在教育委員會的親民黨立委許淵國說,這種作法「很荒唐,是走回頭路的作法」。要是各機關都指定語言,將會讓語言溝通成為障礙,更會製造社會的亂象;再說,指定語言後,是不是書寫的語言也要指定?「實在是太民粹了!」
另一位教育委員會的台聯立委羅志明則表示,要是以行政院目前的作法,由各縣市分別指定自己的官方語言,將造成族群矛盾和對立,「這是相當不對的作法」。

將語言和文字脫鉤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規定,通用語言應和各種國家語言並存,但沒有優先順序;行政機關應主動提供多語服務;政府應提供國民多元語言教育課程;國民可在法庭上使用各種國家語言,由法庭負起傳譯責任;地方政府也可以用國家語言行使地名權及標示權。
對於未來各類考試是否會出現不同語言版本,吳密察說,考試多半是紙筆考試;但《國家語言發展法》將語言和文字脫鉤,只處理語言的部分。
十年前大家就在討論原住民語言該如何以文字呈現,到現在還沒有結論,「但原住民語言都快消失了」,所以希望透過該法「讓這些語言可以趕快被講出來,而不是寫出來」。
他又說:「相信這個法不會使原來強勢的語言變得不強勢,但可以讓原來弱勢的語言有機會變得強勢一點。」

閩南語命題 監委指不妥
考生權益

【王 烱華╱台北報導】考試院日前所辦理的九十二年度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警察特考及地方行政人員考試等三項國家考試,由於以閩南語發音命題,引發各界爭議不斷。 考試院院長姚嘉文昨天表示,未來將國文考試改為「工作上需要的語文能力」,而與工作無關的國學則比較傾向不提出為命題,「一定會注意考生的公平性。」

考量族群差異

對於國家考試以閩南語命題,行政院客委會主委葉菊蘭昨天下午還特別拜會姚嘉文,並表達「希望國家未來考試命題能考量族群差異,不要讓考生權益受損」。姚嘉文也表示會將各界的聲音在周四的考試院院會中,供所有的委員參考。
監察委員林時機昨天表示,「僅用閩南語發音命題確實不甚妥當而且不宜,的確是有可議之處」;但到底有沒有違法,他表示「仍有待調查」。
也有監委認為考試院此舉相當不妥,他說:「用閩南語命題,那置外省族群、客家人與十族原住民於何地?」他認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懂閩南語的發音,考試院這種命題排他性太強,並不適合用來當成國家考試。

考選部仍嘴硬

雖 然國家考試用閩南語出題引發爭議,不過考選部仍辯稱,根據閱卷統計,這次考生成績反而比較好。以港務人員升資考試的國文試題來看,十項題目中前五題是傳統 命題,一題兩分,應考人的平均分數為四點七七六九分;後五題是以閩南語命題,每題二分,應考人的平均分數則達五點二四八一。但姚嘉文認為,這可能是因為題 目通俗,大家都會寫;不過未來出題將會考量公平性,不會讓考生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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