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

[蘋果]

原民勞工 可多放1天祭典假

今年起15萬名原民員工將有一天祭典假。圖為魯凱族豐年祭。資料照片
【陳嘉恩╱台北報導】「歲時祭儀」對原住民來說重要性不亞於農曆春節,但過去原住民若要參加相關祭典卻須自行請假。勞委會近日公告指定原住民「歲時祭儀」為《勞基法》的法定假日,今年起15萬名原住民受僱員工每年可因此多放一天有薪假,不過有原住民上班族說「不敢請」。

台 灣14族原住民會分別在不同時節舉行祭典,是為「歲時祭儀」,也是各民族的文化核心活動。勞委會官員說,今年起內政部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列入原住 民歲時祭儀可放假一天,但未規範民間企業如何給假和給薪,經跨部會討論,勞委會決定指定該天為《勞基法》的「應放假日」。

15萬人受惠

至於各族放假日是哪一天,原民會在蒐集各族共識後,預計本月對外公告,14族放假日都不同。原民會統計,目前約15萬名勞工受僱於私人企業,將因此受惠。
台北原民上班族吳小姐說,同事間沒有原住民,自己在歲時祭儀時放假很怪,「有點不太敢請假,政府應多宣導。」勞委會指出,只要符合原民身分者即可向僱主要求放假一天,僱主若不給假或是放假後扣薪、扣獎金等處分,都違反《勞基法》,勞工可提申訴,僱主將遭罰6千至6萬元。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長施正鋒說,放假除讓原民返鄉參加活動外,也能讓僱主、同事了解原民習俗,有助社會尊重多元文化。

原住民勞工歲時祭儀放假資訊

●對象:具原住民身分且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放假日:每年1天,日期依各族不同,將由原民會公告
●相關規定:
◎原住民勞工可在當天放假,僱主需照常給薪
◎僱主可要求勞工出具原民身分證明
◎僱主不能因勞工放假而給予扣薪、扣考績等不利處分
◎放假日期以原民會公告當天為原則,經勞資雙方協調可挪移
●諮詢管道:0800-085151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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