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與狩獵的真義
2006/05/19
■ 高進明
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其價值已徹徹底底淪喪,每每這類的社會新聞被披露,不由得讓我想起部落的長輩,常常與我分享,他們所認知的「飲酒」與「狩獵」文化的精神意涵。
簡單的來說,「飲酒」文化,是具有建立社會和諧「共享」的互動關係,而「狩獵」文化是傳統領域的守護方式,當時無文字生活模式充當律法依循「共管」的制度,建立部落間相互尊重及監督。
在早期原住民部落,部落族人因思念遠方的親人,透過傳話的方式,相約半年或一年後月圓之日相聚,這種家族聚會實屬難得。當時墾荒種植小米因天候關係,鳥、鼠類侵襲至小米收成數量非常有限,在製作小米酒過程中靠的是經驗累積,大把大把的小米穗,往往能釀成的酒汁有限,相對更形珍貴。當遠方的親人來訪,部落族人便放下身邊所有的工作,引接族人把酒狂歡少至三天或六天,待親人往返便將儲存的獵物及剩餘的小米酒帶回,這種聚會不易,一生不超過數次。有的親人離去時,數年後才輾轉得知已亡故的消息,原住民傳統「喝酒」文化,既是傳達族人並連絡感情,一生難得幾回醉。
而「狩獵」除食物的必需品外,兼具訓練年輕族人守護山林的防禦工作,其中深具「律法」的涵意。當部落或部落間發生衝突時,或盜竊、或男女之間曖昧關係等,透過部落談判的機制,最後雙方須接受分配兩處獵區進行神秘的狩獵行為,途中可能遇橫禍,待規定的時間回程,將途中的異象,所獵的物,帶回部落中進行仲裁,認錯的一方,輕者道歉罰勞或物,重者逐出部落之外或廝殺,在當時的部族因深諳律法不可違逆,鮮少犯錯,且不得講錯任何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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