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B2/新北市金馬新聞 2014/04/29
原民文化園區動工 占地居民求償 市府:絕不低頭
【陳俊雄/新北報導】
三峽原住民文化園區28日上午動工,當地占住居民在現場抗議,新
北市原民局、城鄉局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占用民眾聲稱在民國70多年 時曾有租約關係為不實說法,要求占用國有地民眾應無條件交還,市 府不會因為占用戶阻攔而暫緩施工。
占用民眾聲稱,他們在民國70多年時即與縣府成立租約關係,把當
地闢建為菜園等用途,為此居民向市府要求1.2億元「土地管理費」 。
城鄉局表示,這塊土地前身為河川用地,79年以前雖曾發放河川公
地使用許可,但使用許可並非租賃關係。
城鄉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說,79年後縣府就不發放河川公地種植許可
書,另許可書第9條亦載明,有公務需要得隨時回收,不另負賠償責 任,使用人除同意無條件交還本許可河川公地外,並自願放棄先訴抗 辯權。
邱敬斌表示,基於公平正義及執行既定政策,他呼籲占用人不要逾 越法律的界線,若有不理性抗爭,「一定貫徹公權力強制執行」。
市府也強調,市府已給予農作物最優惠補償金,若還要求1.2億元 拆遷補償費於法無據,完全缺乏正當性與合理性,市府對占用者作法
難以認同,也不會支付這筆補償金。
城鄉局表示,「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計畫」採提供公有土地配合 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精神,遷建安置位於三鶯橋下36戶三鶯部落,預計 103年11月底完工。另新店溪州部落在台大城鄉所協助下亦已完成規 畫及設計,今年下半年將施作基礎設施工程。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