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自由]原民就醫交通補助 半年就用光

原民就醫交通補助 半年就用光
2014/03/18


中南區病患到花蓮門諾、慈濟等大醫院看病,只要醫院距住家超過四十公里可申請一千元交通費補助。 (記者花孟璟攝)

住家與醫院逾40公里 可領千元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行政院原民會補助偏鄉原住民,居住地距離最近醫療院所超過四十公里者,每次就醫可領一千元交通補助,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者也有六百元,但一年才九十多萬元,每年不到年底就被領光,地方民眾盼增加補助!

花蓮縣南北狹長達一百三十七公里,而花蓮縣原住民人口約九萬一千多人,為全國之冠,住在偏鄉的原住民如罹患重大傷病,地區醫院又沒有足夠設備可治療時,就得跋涉到花蓮市區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交通費驚人。

為此,行政院原民會從九十九年起,補助偏鄉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花蓮縣每年獲得九十多萬元。依衛生局醫政科統計,去年一年共有一千一百六十六人次獲得補助,其中申請人次以秀林鄉最高,有二百三十一人次,獲補助金額最高的則是最偏遠的卓溪鄉,共補助十六萬一千元、第二名萬榮鄉民補助十四萬零二百元。

每年獲90多萬補助 盼再增加

衛生局副局長林運金說,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每年三月份開放申請,但到了八、九月份,經費就被申請完,下半年再提出申請者就無經費可用,顯見還有增加的必要。

局長徐祥明說,今年度經費到位,即日起開放申請!由就醫患者本人、或家屬,持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加上醫院的繳費收據正本,從就醫日起六個月內,可到各鄉鎮衛生所提出申請。

他說,補助地區範圍分為第一級、第二級,分別補助一千元、六百元。

第一級為居住地距離最近醫療或專科院所,路程達四十公里以上者;如距離最近醫院不到四十公里,但因經過醫師診斷評估後,需轉院到市區大醫院,導致就醫路程超過四十公里。

第二級則是住所距離最近醫院超過二十公里、未滿四十公里者,或是住所距離最近醫院不滿二十公里,但醫師評估需轉診到二十公里外未滿四十公里的大型醫院者。

徐祥明說,補助項目包括重大傷病、慢性病患、緊急傷病等項目,每年每人最多申請十次,每季三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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