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回應「原住民在不在公視」
2009-11-05 23:04 作者:本報訊
■鄭同僚
昨日東華大學語傳系助理教授林福岳在立報部落新聞眼專攔所發表之文章「原住民在不在公視」,對於公視董事會因孫大川教授就任原民會主委而辭任公視董事一職所衍生目前公視董事會並無原住民董事一事,表達關切。
林教授素來關心原住民媒體事務,平日亦對原住民族電視之營運多有建言,是公視基金會甚為倚重的諮詢對象,然董事之遞補,並非公視董事會之職權,林教授或有誤解,藉此機會向大眾說明澄清。
首先,公共電視董事之遴選與補聘,並非公視基金會董事會權責。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範公視董事會如何組織,其產生程序為「由立法院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並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4分之3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長聘任之」。董事之補聘亦依此程序辦理。明顯地,補聘董事之權責依法在行政院,公視基金會董事會無法介入此程序發動之。
至於林教授文中有關原住民媒體參與以及原住民參與公共媒體決策,向來是公視董事會高度重視的議題。自原視於民國96年元月加入公廣集團以來,原視即有原住民族電視台諮議委員會的設置運作,以決定原視各重大事項,且要求該委員會需有半數以上為原住民籍。
有關原住民族之議題或原視相關議案,公視董事會必然先邀請原視諮議委員會表示意見,並予高度尊重其決議,這就是原住民族主體性在公共媒體經營治理層面的具體實踐,此過程林教授亦親身參與體驗。在原民媒體與公共媒體的發展路途上,公視董事會一定努力做得更好,過程中還需要更多朋友持續關心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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