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3-16 22:27
作者:陳威任整理報導
去年12月21日,立法院通過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未來這個基金會將主導台灣原住民媒體的發展,3月3日已經開始公開徵選董事。原民會表示,希望行政機關、學校、民間團體踴躍推薦人選或個人自我推薦,使基金會能夠儘早成立,提昇原住民族傳播效益。
根據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規定,政府將依法成立一個基金會主要負責,原
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的規劃及普及服務,原住民族文化及傳播出版品的發行推廣。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董事會,董事11到15人,由董事互選出董事長,董事長必須要具備原住民的身分,而參與的董事依照規定必須有1/2以上是原住民。
基金會董事與監察人的遴聘作業,正在受理推薦,到23日截止,為使各界人士踴躍推薦,將於今、明兩天舉辦北、中、南、東四區說明會,宣導相關遴聘作業要點規定。
4場說明會包括今天下午在台北縣政府6樓舉行北區說明會,同時在南投縣婦幼館舉辦中區說明會;明天上午在花蓮縣原住民文化館舉辦東區說明會,下午在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舉辦南區說明會。
分區說明會將邀請各縣政府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各級學校代表與各縣市原住民社會團體及教會代表參加,原民會將詳細說明基金會董事及監察人遴聘作業要點,未來所遴選出來的董事將肩負起台灣原住民媒體發展的規劃及推展。
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
[立報] 原民文化基金會董監遴選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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