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文化事業基金會與利益迴避原則
2009-9-13 23:11 作者:本報訊
■迪路‧督渡伊
近來一直關心莫拉克颱風的災情,日前上了原民台網站,才知攸關原住民族電視台的定位和文化發展,而且也是幾年來原住民族社會曾普遍熱烈關心的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人選,就在全國忙著救災時刻,竟然靜悄悄的、異常低調的,迥異於行政院原民會行政效率,迅速的遴選完成。
根據行政院原民會的公告,這次的遴選是由遴選審查委員會辦理,根據候選人的「學識」、「經驗能力」、「原住民主體性認知」、「基金會經營理念與規劃」辦理書面及面試審查,但若對董事會名單深入探討,有許多爭議之處值得商榷,甚至有違《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之原則。
首先,最大的爭議是,此基金會董事名單未顧及族群正義。遴選出的董事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的比例為6:5,但這6名原住民籍之董事中阿美族和撒奇萊雅族(所謂的泛阿美族)就佔4名,且全都集中在花蓮。
反而最需要文化復振,語言傳承更弱勢的族群,完全缺乏該族群代表,連最基本的形式正義也未顧及;更違背條例所規定,董事必須具區域及族群代表性之原住民。難道其他族群沒有人才?難道其他族群文化政策和發展要由泛阿美族董事來決定?
其次,就是最為人詬病的利益迴避原則。董監事名單充滿前原民會主委章仁香的色彩,行政機關介入痕跡斧鑿甚深,就如董監事會中有曾擔任過章仁香立委時期的助理,如此一來,政府干涉媒體的黑手仍漫天壟罩,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否成空談?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董事會中也有幾位董事,其個人或所屬組織,或有正承攬製作原民台節目相關工程的,或有接受原民會補助的,將來將不可避免會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這樣的關係是否違反有關利益迴避之原則?身為主管機關,原民會難辭其咎。
第三,觀董監事名單之背景,皆有其專業,但文化事業基金會最重要的任務,是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之規劃及普及服務,董事會名單中卻無經營管理電視台專長經驗的董事在列,這樣的組成讓人憂心,而且有些董事的專業和這基金會的任務並不相關。
而且遴選上的非原住民籍董事之專長,當時參與遴選的原住民董監事候選人不乏其人,不知為何捨棄原住民卻擁抱漢人?這個癥結,原住民籍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是否應來關心關心?
最後,是這個文化事業基金會根本的定位問題。如果董事會決議支持原住民族電視台繼續留在公廣集團,如果其中5位非原住民籍董事支持公廣集團,對其他原住民籍董事「曉以大義」,而作出出賣或違反原住民族權益的決策,如果這個董事會的組成和運作違反了設立的基本精神,那原住民族還需要這個文化事業基金會幹嘛?廢掉算了。
若然,那我們要進一步問:這個基金會的董監事名單是誰遴選出來的?為何不將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名單和遴選過程向社會大眾公佈以受公評?董事會陸續聘任執行長、副執行長等人事,其過程是否應該公平透明?若有徇私圖利,利益輸送之事,監察委員應來調查了吧!
(部落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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