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自由] 〈南部〉原民製獵槍鬆綁 可望給槍也給彈

〈南部〉原民製獵槍鬆綁 可望給槍也給彈
2014-04-25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原住民自製獵槍定義,給槍不給彈受詬病,花東兩縣警方與議會聯手出擊,終於修正,新規定可望在五月底上路,未來原住民使用喜得釘火藥獵槍將不違法,部落獵人齊呼遲來的正義;縣警局強調,僅就原住民自製獵槍定義召開協調會,並針對部分管理辦法研商共識,非正式定案,需內政部明文核頒,才能依相關規章處理。


未管制的工業用底火「喜得釘」,相對填充式火藥,安全又穩定,原民獵人爭取使用,成果大躍進。(記者陳賢義攝)


原住民自製獵槍定義可望修正,使用喜得釘火藥獵槍將不再觸法,部落獵人齊呼遲來的正義。 (記者陳賢義攝)

排灣族獵人「烏尼安」說,科技日新月異,原住民也不可能故步自封不求長進,傳統「前填式」裝彈,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走火、膛炸危險;警政署在一百年底修改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定義原住民自製獵槍,強調自製獵槍結構性能遠不及制式獵槍,須逐次由槍口裝填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火底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無法跟進思考原住民為安全改良獵槍擊火功能;重新修正定義,開放使用喜得釘,對於傳承狩獵文化與兼顧現實才能取得平衡。
裝填鉛彈 用喜得釘將不違法
卑南族獵人「阿度角」則說,狩獵是原民傳統文化核心價值,從青少年時期就得開始接受訓練,填充火藥獵槍可能造成膛炸的威脅及潛在危機,始終縈繞在族人心中,揮之不去;族人使用可合法在五金材料行購買、並未管制的工業用底火「喜得釘」(建築界常用,作為發射動力),相對安全又穩定,重新釐清及定義原民自製獵槍,確有必要,倘若僅「半套」式的給槍不給彈,不僅造成原民權益受損,也為執法人員帶來困擾,遲來的正義。
縣議員江堅壽表示,這次通過要點包括可使用喜得釘裝填鉛彈、同意不規定一定得由槍口裝填子彈、排除不得使撞針擊發規定、槍管不規定得兩公尺長及可在九十六.五公分內、修正計畫五月底完成,努力了兩年多,終於獲得突破成果。
相關細節 需內政部審核通過
縣警局強調,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屬行政權,只需內政部審核通過,這次協調會僅就原民自製獵槍定義及部分規章研商,並達成共識,但相關細節及實施辦法仍有修改及討論空間,非正式定案,五月底是否生效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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